为培养我校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创新活动的开展,根据《济南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实施办法》(济大校字〔2006〕124号),本学期将进行2010、2011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12年度项目的申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1年度立项项目,部分2010年度未结题项目。
(二)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并填写结题报告书。报告书要求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内容表达明确。一律要求用打印稿件(A4纸)。
2.报告书请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份(并附带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的详细研究资料与结果(论文、实验报告等))。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中心)审查并组织专家验收签署意见后,学院(中心)集中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请报送结题名单打印件、电子版各一份。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三)鼓励措施
向教务处提交结题材料并审核通过的项目,由教务处分管处长签字后按照经费分配指标一次性到财务处报销。
凡是基于SRT项目,在正规学术期刊(有正规发行刊号)发表论文奖励500元;被SCI、EI、ISTP收录的奖励1000元。论文第一作者需为项目组成员,申请时请提供复印件。
以结题项目为基础,撰写毕业论文的奖励300元,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奖励600元,获得省级优秀论文的奖励800元。申请时请提供毕业论文原件,及相关奖项复印件,经由专家评定后统一报销。
二、项目申报
(一)自通知之日起,各有关单位SRT项目领导小组按照《济南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实施办法》的要求,对2012年度项目立项工作进行组织和准备,申报时间于3月31日截止。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学生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所进行的、有意义的科研和实践活动。
2.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内容,不能作为SRT项目申请立项。
3.项目研究时间:1至2年。
4.凡是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或指导教师不得另行申报,大四学生不再申报。
5.题目来源:(1)学生自己提出题目,经指导教师审核确定;(2)指导教师公布题目,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兴趣爱好等情况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1年度立项项目,部分2010年度未结题项目。
(二)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并填写结题报告书。报告书要求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内容表达明确。一律要求用打印稿件(A4纸)。
2.报告书请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份(并附带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的详细研究资料与结果(论文、实验报告等))。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中心)审查并组织专家验收签署意见后,学院(中心)集中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请报送结题名单打印件、电子版各一份。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三)鼓励措施
向教务处提交结题材料并审核通过的项目,由教务处分管处长签字后按照经费分配指标一次性到财务处报销。
凡是基于SRT项目,在正规学术期刊(有正规发行刊号)发表论文奖励500元;被SCI、EI、ISTP收录的奖励1000元。论文第一作者需为项目组成员,申请时请提供复印件。
以结题项目为基础,撰写毕业论文的奖励300元,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奖励600元,获得省级优秀论文的奖励800元。申请时请提供毕业论文原件,及相关奖项复印件,经由专家评定后统一报销。
二、项目申报
(一)自通知之日起,各有关单位SRT项目领导小组按照《济南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实施办法》的要求,对2012年度项目立项工作进行组织和准备,申报时间于3月31日截止。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学生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所进行的、有意义的科研和实践活动。
2.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内容,不能作为SRT项目申请立项。
3.项目研究时间:1至2年。
4.凡是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或指导教师不得另行申报,大四学生不再申报。
5.题目来源:(1)学生自己提出题目,经指导教师审核确定;(2)指导教师公布题目,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兴趣爱好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