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经信局,牙克石市经信局为了骗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项目资金,利用免渡河镇荣昌刨花板厂的名义骗取项目资金。“刨花板厂”以真实手续,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和公章,名章申请上报。开始两级经信局都说可以申报,结果他们拿着“刨花板厂”的手续,造了一套“假荣昌刨花板有限公司”的手续,骗取90万元的项目资金,给了板厂20万(板厂还账)。剩余70万元被他们私分。主要参与人(李小兵)已死亡,结果把所有的罪都强压刨花板厂,三个合伙人,其中两个人身上,陈旗法院公开包庇经信局项目评审委员会。而检察院在公开开庭时替主要犯罪人“于”说人情话。
本案重要疑点如下:
一、在“刨花板厂“不知情的情况下,李小兵,贾晓东找纪庆国,于玲造假公司手续。(大约在五月-六月份之间),七月份进行初步评审,呼伦贝尔经信局根本就没实地考察(原因贾知道是假公司)结果初审通过。
二、8月份有人冒充“刨花板厂”法人杨福林签字申请。(刨花板厂)杨福林现住海拉尔。检察院、法院为什么不做笔体鉴定,到底是谁冒充杨福林。
三、在11月末项目专项资金拨付时,财政局发现还是“刨花板厂”。结果牙克石市经信局,呼伦贝尔经信局还说明盖章,板厂和公司是一家,这种结果不是板厂的人造成的,是经信局故意、明知、来利用企业骗取国家项目资金。
四、本案的替罪羊“刨花板厂”三个合伙人,得到20万元,偿还企业外欠,结果两个人犯罪,企业法人没事,这太显失公平,枉法裁判。
本案重要疑点如下:
一、在“刨花板厂“不知情的情况下,李小兵,贾晓东找纪庆国,于玲造假公司手续。(大约在五月-六月份之间),七月份进行初步评审,呼伦贝尔经信局根本就没实地考察(原因贾知道是假公司)结果初审通过。
二、8月份有人冒充“刨花板厂”法人杨福林签字申请。(刨花板厂)杨福林现住海拉尔。检察院、法院为什么不做笔体鉴定,到底是谁冒充杨福林。
三、在11月末项目专项资金拨付时,财政局发现还是“刨花板厂”。结果牙克石市经信局,呼伦贝尔经信局还说明盖章,板厂和公司是一家,这种结果不是板厂的人造成的,是经信局故意、明知、来利用企业骗取国家项目资金。
四、本案的替罪羊“刨花板厂”三个合伙人,得到20万元,偿还企业外欠,结果两个人犯罪,企业法人没事,这太显失公平,枉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