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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槡城西隅〗执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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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媳妇儿的一篇超短文,好像每章500-700字左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5-28 11:52回复
    上面当然不是正文!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5-2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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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6-05-28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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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6-05-28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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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曾经我们都是不谙世事的孩子,在青梅竹马的年纪遇见,于是互留情愫埋心底,但却从此再未遇见。
          我在王源出的书《暗色》里看到了这段话,鼻子一酸,眼睛涨满了泪水,我仰头深怕泪流下来。
          我与王源的故事不是三天三夜能讲完的,或许讲完这个故事要一辈子,甚至更久。
          林醒也知道触动了我心里某个逆鳞,不再提起这件事,我们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耗着每一天。
          有一天我在看见王源时,是他起诉某个曾报道他解约打人的媒体,我并没有太过惊讶,以我对王源的了解,一定是卧薪尝胆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林醒突然走进来,眼睛不知道怎么瞥到了电视,我连忙抓起旁边的遥控器与藏起那本置于床头的《暗色》。
          “郁玖,我都知道了,别瞒我了。”
          我并不认为她知道了什么,直到她再次开口。
          “王源的《暗色》里讲的那个青梅竹马的故事,青梅就是你吧。”
          我看了林醒一眼,眼底没有任何情绪,我轻吐两个字后站起身来,我的身高与林醒差不多,所以我与林醒面对面。
          “好笑。”
          的确好笑,我与王源是青梅竹马,青梅也是我,但那个故事,早已不在我的生活内,不是我否认这个故事,而是这个故事离我们太久远,追不回去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5-2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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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第一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5-2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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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蠢完结了连END也忘写...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5-2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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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没给你写婚后高甜但是赠文还是写了的。
                [顺带郁玖的一起写了!我太机智了!!!]
                @林醒未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5-2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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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不好高甜


                  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6-05-2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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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赠文也别写婚后了吧......


                    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6-05-2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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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蠢!


                      来自iPhone客户端20楼2016-05-2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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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想写番外。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6-05-28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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