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服刑于黄冈市鄂东监狱 监狱里做衣服 在2014年的4月17日下午加班劳动期间 干活时被绊倒 导致右脚髌骨骨折 由于监狱没有手术条件 我要求送我到监狱外动手术 监狱的领导说要办手续没办法立刻去外面动手术 医生却说要先打消炎药才能动手术 就这样 我拖到同年4月24号才在黄冈中心医院动了手术 在髌骨上装了一个钢爪 动完手术当天下午三点多就押回监狱医院疗养 同年7月3号勉强可以走了 就又把我接回监区 让我参加劳动 由于动了手术 髌骨有钢爪 蹲不下来 所以我想要多锻炼 干活肯定不怎么利索 可是瞿监区警官说龚监狱长来看到影响不好 要我干活勤快点 还威胁说想不想减刑了? 监狱领导也说蹲不下来是手术正常 取了钢爪就好了 后来我只能忍着身体干活 于同年11月20日减刑出狱 2015年4月多又和监狱联系 在黄冈市中心医院动了第二次手术 取了钢爪 可是从取了钢爪到现在又一年多了 我得脚还是不能完全蹲下来 用力用多了还痛 我这样算不算残了??我该怎么样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