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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必读】万能的技术宅吧关于从重处理以下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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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近期吧内发现较多吧友发表含有求盗号窃取他人隐私违法内容①的帖子。为了保障万能的技术宅吧安全,依据《万能的技术宅吧违规处罚规定》中的有关条款,现决定对发表含有上述违法内容的贴吧用户从重处罚。本公告发布之后,凡是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吧友,吧务可以不予任何提示直接删除,情节严重的直接加入黑名单或者10天循环禁封申诉不予受理,以上!
万能的技术宅吧
2016年2月28日
注解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入侵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从事入侵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工具和制作方法;不得为他人实施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十一、对有违反本决定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等处罚,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6-02-28 22:54回复
    ※〓※〓※〓※ 本公告仅限吧务回复 ※〓※〓※〓※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16-02-28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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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2-28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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