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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阁】《开元天宝遗事》为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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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6-02-28 00:49回复
    《遺事》成書時間的下限可由《資治通鑑》來確定。洪邁提到的“張彖指楊國忠爲冰山事”見《資治通鑑》卷二一六天寶十一載十一月:“或勸陜郡進士張彖謁國忠,曰:見之富貴立可圖。彖曰:‘君輩倚楊右相如泰山,吾以為冰山耳。若皎日既出,君輩得無失所恃乎?’遂隱居嵩山。”18此段可能出於《遺事》,但司馬光于此無《考異》,所以洪邁說“不知別有何據”。《資治通鑑》另一段文字可能也來自《遺事》:
      李林甫為相,凡才望功業出己右及為上所厚、勢位將逼己者,必百計去之;尤忌文學之士,或陽與之善,啗以甘言而陰陷之。世謂李林甫“口有蜜,腹有劍。”(《資治通鑑》卷二一五天寶元年三月19)
      李林甫嫉賢妬能,不協群議,每奏御之際,多所陷人,眾謂林甫爲肉腰刀。又云,林甫嘗以甘言誘人之過,譖於上前,時人皆言林甫甘言如蜜。朝中相謂曰:“李公雖面有笑容,而肚中鑄劍也。”人日憎怨,異口同音。(《遺事》卷下〈肉腰刀〉)
    《遺事》所記不知有何依據,恐怕是隨意杜撰出來的。按《舊唐書·李義府傳》云:“義府貌狀溫恭,與人語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陰賊。既處權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輒加傾陷。故時人言義府笑中有刀。”20這可能對《遺事》編造“肉腰刀”的故事有所啓發,後又為《資治通鑑》採入而有所改動。“笑裏藏刀”和“口蜜腹劍”後來成為成語,《幼學瓊林·人事》就有“李義府陰柔害物,人謂之笑裏藏刀;李林甫奸詭謅人,世謂之口蜜腹劍”的說法,想不到這兩個成語最初還有這樣一層“關係”。
      《資治通鑑考異》明言《遺事》的僅一處,見《資治通鑑》卷二一六天寶十載正月,記安祿山生日貴妃洗兒諸事21,《考異》引“王仁裕天寶遺事”云:“祿山常與妃子同食,無所不至。帝恐外人以酒毒之,遂賜金牌子繫於臂上,每有王公召宴,欲沃以巨觥,即祿山以金牌示之,云凖敕戒酒。”司馬光雖云“今略取之”,但詳《資治通鑑》正文,除“或與貴妃對食”一句似取《遺事》卷下〈金牌斷酒〉云“常與妃子同食”外(同時雜取《天寶亂離西幸記》的“與之促膝娛宴”),主要是根據《安祿山事迹》和《天寶亂離西幸記》的記載成文。《資治通鑑》完成時間在元豐七年(1084),這是《遺事》成書的時間下限。此外,竇苹《酒譜·性味》中引《開元遺事》醒醉草事22,而《酒譜》成書也是元豐七年。這也說明至遲到元豐年間《遺事》已經流傳。
      綜上可知,《遺事》大約成書于北宋中後期,從《崇文總目》不錄《遺事》和《新唐書》不用其事來看,其成書的時間很可能在嘉祐(1056-1063)至元豐(1078-1085)之間。
      再談蘇軾詩的問題。蘇軾有〈讀《開元天寶遺事》三首〉23,第一首敍及姚崇、宋璟、王忠嗣、哥舒翰事,第二首得寶歌事,第三首明皇、秦國夫人事,均與《開元天寶遺事》無關,這些事均見于他書。此詩標題,《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標為〈開元遺事三首〉,施注本題下標“一作開元遺事三首”,査注本題下標“一本題云開元遺事三首”24,這應該是原題。“讀開元天寶遺事三首”是誤題,大約刊刻者見詩中秦國夫人為天寶時事,乃增“天寶”二字,後人更加一“讀”字,而有此誤25。蘇軾此詩作於嘉祐七年(1062),當時他是否見到《遺事》還是一個疑問。不過,蘇軾元豐二年(1079)作〈罷徐州往南京馬上走筆寄子由五首〉,第一首有“鞭{革登}遭割截”之語26,則用了《遺事》卷上〈截鐙留鞭〉之姚崇故事,後〈循守臨行出小鬟復用前韻〉也有“截{革登}須防舊所臨”之語,其寫作時間則在紹聖四年(1097)27。
      從司馬光、竇苹、蘇軾等人引用《遺事》來看,大約神宗元豐時期此書已被某些學者文人閱讀。稍後王讜撰《唐語林》時採用唐五代五十家小說,原“序目”中有王仁裕《玉堂閒話》,但據周勛初考證,書中引錄的10條文字實際出於《遺事》而非《玉堂閒話》28。這個張冠李戴的錯誤是如何發生的還不清楚,但也可說明《遺事》在北宋後期已經流行。


    4楼2016-02-28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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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元天寶遺事》是僞典小說
        僞典小說是筆者提出的一個概念和小說類別,指編造杜撰各種新奇典故、代名、詞彙的一類小說。從表面上看這類小說近於傳統的軼事小說,但其寫作的原則、目的不同。宋代出現的《雲仙散錄》、《清異錄》和《遺事》就是這樣的僞典小說。我早在〈論五代宋初的僞典小說〉一文中已談到《遺事》問題,但未展開,後來在〈制異名新說、應文房之用——論僞典小說的性質與成因〉一文中,對於僞典小說的性質、成因、寫作手法等有較多論述,但主要以《雲仙散錄》、《清異錄》以及明代的幾部僞典小說為例,沒有涉及《遺事》29。下面專就《遺事》的僞典小說性質作一分析。
        相對《雲仙散錄》和《清異錄》來說30,《遺事》較少引起人們的懷疑,但仔細比較三書,可以發現很多相似之處。表現在四個方面:一,《遺事》自序透露出與其他僞典小說相近的旨趣;二,《遺事》中有多條文字明顯表現出製造典故、代名的意圖;三,《遺事》與《雲仙散錄》、《清異錄》在形式上有相似之處,如採用標目,文字簡短;四,《遺事》與《雲仙散錄》、《清異錄》在内容風格上有相似之處。
        《雲仙散錄》的作者爲了誇耀其書内容的新奇,也爲了掩蓋所引書名的罕僻,在自序中說:“取九世所蓄典籍,經史子集二十萬八千一百二十卷、六千九百餘帙,撮其膏髓,別為一書。”又稱得《四部英華》等“傳記集異之書”而終編,至於選材標準,“若見於常常之書者,此必略之。”《遺事》序則說:“因得詢求事實,採摭民言,開元天寶之中影響如數百餘件,去凡削鄙,集異編奇,總成一卷,凡一百五十九條,皆前書之所不載也。”仔細分析這段話,“去凡削鄙,集異編奇”和“皆前書之所不載”已透露出其中消息,和《雲仙散錄》的“若見於常常之書者,此必略之”何其相似!《遺事》所載故事絕大部分無法和其他史料文獻對證,對此自序其實已作了“招供”。換句話說,其内容大部分出於編造,並無可靠的來源。
        陳振孫稱《清異錄》“每事皆制為異名新說”31,正道出僞典小說的特點,就是編造新奇的代名和典故。下面舉些《遺事》製造代名的例子:
        張九齡少年時,家養群鴿,每與親知書信往來,只以書繫鴿足上,依所教之處飛往投之。九齡目爲“飛奴”。時人無不愛訝。(卷上〈傳書鴿〉)
        明皇每於禁苑中見黃鶯,常呼之爲“金衣公子”。(卷上〈金衣公子〉)
        長安東灞陵有橋,來迎去送,皆至此橋,爲離別之地。故人呼之“銷魂橋”。(卷下〈銷魂橋〉)
        李白恃酒,不拘小節,然沈酣中所撰文章未嘗錯誤,而與不醉之人相對議事,皆不出太白所見,時人號呼為“醉聖”。(卷下〈醉聖〉)
      以上四條,分別給鴿子取名“飛奴”,黃鶯取名“金衣公子”,灞橋取名“消魂橋”,給李白送了個別號“醉聖”。各條均有“目為”、“呼之”、“謂之”、“號為”一類字眼。從典故的角度來說,如果詩文中提到鴿子用“飛奴”,涉及黃鶯用“金衣公子”,必然為詩文增色不少。前面提到的“助嬌花”、“肉腰刀”等也是如此。僞典小說就是這樣編造杜撰一些新奇的典故(故事)和代名,以吸引人們注意的32。
        《遺事》卷上的〈鸚鵡告事〉比較出名,且不論所敍楊崇義故事的真僞(不像盛唐之事),其中“封鸚鵡為綠衣使者”一句恐怕纔是一篇的關鍵,或者至少是作者用心處之一,至於稱張說因此寫〈綠衣使者傳〉,更是全然難信。《雲仙散錄》裏有薛稷給筆墨紙硯封九錫拜官的内容,拜筆為墨曹都統、黑水郡王兼毛州刺史,拜墨為松燕督護、玄香太守兼亳州諸郡平章事,拜紙為楮國公、白州刺史、統領萬字軍界道中郎將,拜硯為離石鄉侯、使持節即墨軍事長史兼鐵面尚書33,和綠衣使者、金衣公子之類的稱號採用了同樣的命名方式。這類文字固然可以追溯到袁淑〈雞九錫文〉、〈廬山公九錫文〉等俳諧文,但為動物、植物、器物作俳諧傳(擬人傳)的風氣則要等到韓愈〈毛穎傳〉出來以後纔有,因此張說是不可能作〈綠衣使者傳〉的。此外《遺事》卷下的〈傳書鷰〉與〈鸚鵡告事〉頗爲相似,也稱張說作傳,同樣不可信34。


      5楼2016-02-28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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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形式上看,《遺事》與《雲仙散錄》、《清異錄》一樣,都在每條文字前加有小標題。唐代小說中有標題者不多,《國史補》用五字標目,《雲溪友議》、《鑑誡錄》用三字標目,《燈下閒談》用四字標目,較爲整齊。題目長短不一者有《唐闕史》、《劇談錄》、《北夢瑣言》,《遺事》與《雲仙散錄》、《清異錄》也是如此。但將六書進行比較,即可發現差別。前三書標題均直指内容,後三書則意在代名、俊語、奇事。現選取一些題目列于下:
          丁約劍解、滎陽公清儉、郗尚書鼠妖、裴晉公大度、崔相國請立太子、盧員外題青龍寺、御樓前一日雨、薛氏子為左道所誤、虎食伊璠、東都焚寺(《唐闕史》)
          宣宗夜召翰林學士、劉平見安祿山魑魅、李鄴侯救竇庭芝、狄惟謙請雨、洛中大水、劉相國宅、慈恩寺牡丹、嚴使君遇終南山隱者、元相國謁李賀(《劇談錄》)
          宣宗稱進士、李太尉抑白少傅、放孤寒三人及第、溫李齊名、李太尉請修狄梁公廟事、李商隱草進劍表、張建章泛海遇仙、以酒致禍、明宗獎馮道(《北夢瑣言》)
          幽人筆、黑松使者、墨娥、九和握香、迷香洞、六班茶、字能三年不昏、鵝蒸三千段、芋郎君、水晶環、麒麟草、奪釵、墨狻猊、磁石枕、洗心糖、糠市(《雲仙散錄》)
          龍潤、跋扈將軍、彩局兒、鬧侯、胭脂虎、香祖、邊幼節、金剛不壞王、蜜父蠟兄、卻老霜、針史、混沌譜、自在窗、高明世界、天祿大夫(《清異錄》)
          玉有太平字、豪友、花上金鈴、醉輿、知更雀、富窟、夜明杖、被底鴛鴦、占風鐸、歇馬杯、吹火照書、油幕、隔障歌、冰獸贈王公、暖玉鞍、風流陣、美人呵筆(《遺事》)
        可以看到,《唐闕史》等三書的題目大多是具體的,一般是就其記敍之事進行概括,是一個短句或短語,而《雲仙散錄》等書的題目則很少如此,大多為名詞(代名)。而且,《唐闕史》等書的敍事風格與《雲仙散錄》等也完全不同,前者一般有具體情節,後者僅是簡述。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數唐代小說不用標題,一般視爲與《遺事》同類的《明皇雜錄》、《次柳氏舊聞》、《開天傳信記》也沒有標題。
          除標題風格類似之外,《遺事》的文字大多簡短,也與《雲仙散錄》、《清異錄》相近,而與《明皇雜錄》、《次柳氏舊聞》、《開天傳信記》相差較大。爲了直觀地反映這一點


        6楼2016-02-28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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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事》每條文字的字數與《雲仙散錄》、《清異錄》非常接近,與《次柳氏舊聞》等書相比較,顯然屬於另一類型。而且如果把《遺事》等三書的標目字數減去,每條字數將更少。還可以指出的是,從王仁裕《玉堂閑話》和《王氏見聞錄》的佚文來看,也明顯和《遺事》不同。這里就不再舉例了。
            《遺事》不僅外在形式上與《雲仙散錄》、《清異錄》相近,在文字風格上也很相似。錢鍾書曾說《清異錄》“杜撰故實”、“思巧詞纖”、“名目尖新”、“比擬慧黠”36,這可以看作是對僞典小說内容風格的準確概括,《遺事》也是如此:
            申王每至冬月風雪苦寒之際,使宮妓密圍於坐側以御寒氣,自呼爲“妓圍”。(卷上〈妓圍〉)
            楊國忠子弟每至上元夜,各有千炬紅燭圍於左右。(卷下〈千炬燭圍〉)
          試比較《雲仙散錄·燭圍》:“《長安後記》曰:韋陟家宴,使每婢執一燭,四面行立,人呼為燭圍。”這是毫無根據地“杜撰故實”。
            再舉兩條:
            內庫有一酒杯,青色而有紋如亂絲,其薄如紙,於杯足上有縷金字,名曰自暖杯。上令取酒注之,溫溫然有氣相次如沸湯,遂收於內藏。(卷上〈自暖杯〉)
            明皇未得妃子,宮中嬪妃輩投金錢賭侍帝寢,以親者爲勝。召入妃子,遂罷此戲。(卷下〈投金錢賭寢〉)
          比較《清異錄》:
            抵鵲盃,房州刺史元自誠物也,類珉而色淺黄,夏月用浸桃李,雖無堅雪,而水與果俱冰齒,盛冬貯水,則竟不凍。(《器具門·抵鵲盃》)
            開元中,後宮繁衆,侍御寢者難於取捨,為彩局兒以定之。集宮嬪用骰子擲,最勝一人乃得專夜。官璫私號骰子為剉角媒人。(《君道門·彩局兒》)
          像這樣纖巧尖新的文字,在《次柳氏舊聞》、《明皇雜錄》等書中則很難見到。
            《遺事》與《雲仙散錄》的密切關係,還可以通過《雲仙雜記》大量混入《遺事》文字來說明。《雲仙散錄》傳本有兩個系統,一是不分卷的《雲仙散錄》,一是十卷本的《雲仙雜記》。十卷本《雲仙雜記》的前八卷就是《雲仙散錄》,後兩卷共79條則採用《資治通鑑》、《南部新書》等書的內容,不知出於何時何人之手,但絕對不是《雲仙散錄》原本的内容37。在這79條文字中,卷十第2條至第16條均出於《遺事》,《遺事》也是《雲仙雜記》後兩卷引用最多的一部書38。如:
            太白山居士郭休有運氣絕粒之術,以繩繫一鐵片子,鳥獸聞之,即集庭下,名曰“喚鐵”。(卷十〈喚鐵〉)
            學士許慎與親友宴花圃中,聚花鋪座,曰:“吾自有花裀,何消坐具?”(卷十〈花裀〉)
          這兩條均見《遺事》卷上,標題亦同,但原文更長39。《雲仙雜記》的文字是據《類說》卷二十一的《遺事》轉錄的,《類說》已經進行了文字精簡。《雲仙雜記》之偏好取材于《遺事》,正是因為它們的文字風格近似,都具有僞典小說的特質。
            洪邁在說到“俗間所傳淺妄之書”時,將《老杜事實》與《雲仙散錄》、《遺事》相提並論。陳振孫也說《雲仙散錄》“其記事造語,如出一手,正如世俗所行東坡《杜詩注》之類”40。《老杜事實》即“東坡《杜詩注》”,這是南宋初出現的一部託名蘇軾注釋杜詩的僞書。當時還有一本託名李歜的《老杜詩史》,也是同樣性質的僞書。這兩本書均已亡佚,但其内容被多種南宋的杜詩注本採入,也就是杜詩學界熟悉的“僞蘇注”41。郭知達《校定集注杜詩·序》云:“杜少陵詩,世號詩史。自箋注雜出,是非異同,多所牴牾。致有好事者掇其章句,設為事實,託名東坡,刊鏤以行,欺世售僞。”42陳振孫云:“世有稱《東坡杜詩故事》者,隨事造文,一一牽合,而皆不言其所自出。且其辭氣首末若出一口,蓋妄人依託以欺亂流俗者,書坊輒勦入集注中,殊敗人意。”43《老杜事實》和《老杜詩史》原本是單獨成書的,也可算作是僞典小說。
            僞蘇注中最有名的故事當屬“阮囊羞澀”。杜甫〈空囊〉詩有句云:“囊空恐羞澀,留得一錢看。”僞蘇注就說:“晉阮孚山野自放,嗜酒,日持一皂囊,游會稽。客問囊中何物,‘但一錢看囊,庶免其羞澀。’”僞典小說與僞注有著對於典故的共同興趣,其文字風格上的相近也不足爲奇。有意思的是,僞蘇注裏有個故事竟然與《遺事》暗合:
            《開元別記》:明皇與妃子在花萼樓下,以金錢遠近為限,賽其元,擲於地者以金觥為賞。今里巷皆效之,諺曰卓親。(杜甫〈曲江對雨〉“何時詔此金錢會”句之僞蘇注44)
            内庭嬪妃,每至春時,各於禁中結伴三人至五人,擲金錢為戲,蓋孤悶無所遣也。(《遺事》卷上〈戲擲金錢〉)
          《補注杜詩》引師注,即用《遺事》此條為注,其實和《開元別記》一樣是不可信的45。既然有人可以編造《開元別記》的書名和一則故事來注釋古詩,又何嘗不可編一本小說而在裏面放置一些古詩的“出處”和“解釋”呢?這就像《龍城錄》中為蘇軾詩準備了“趙師雄醉憩梅花下”的故事,為韓愈詩文準備了“上帝追攝王遠知《易總》”、“華陽洞小兒化爲龍”、“羅池石刻”等故事一樣46。朱熹曾說《龍城錄》“寓古人詩文中不可曉知底於其中,似暗影出”,《遺事》也運用了這一手法編造故事,爲詩作注。除〈戲擲金錢〉似爲杜詩“何時詔此金錢會”準備外,卷下〈占雨石〉一條似乎也是爲杜詩準備的,南宋王楙即上了此當,《野客叢書》卷二十八〈筆架沾雨〉云:
            少陵詩曰:“筆架沾窗雨。”謂筆架為窗雨所沾耳。《開元遺事》載蘇頲有花石筆架,天欲雨則石架津出,以此占雨無失。用此事亦未可知。沾恐當作占。47
          王楙懷疑杜詩用了蘇頲的典故,進而懷疑傳本“沾窗雨”當作“占窗雨”,這當然是錯誤的48,但宋代杜詩版本中也許此字確有作“占”的,故而《遺事》為之準備了一則故事。錢謙益稱僞蘇注是“僞託古人”、“僞造故事”49,僞典小說也是如此。《遺事》之託名王仁裕,也正如《清異錄》之託名陶穀,《龍城錄》之託名柳宗元一樣。《雲仙散錄》題一個無從查考的“馮贄”,則和《老杜詩史》題“李歜”同一手法。
            爲了說明《遺事》與《雲仙散錄》、《清異錄》、《老杜事實》等在文字風格和作僞手法上的相似性,上面舉例所用條文有的在内容上也有相似之處,但不能因此認為《遺事》的內容可以得到其他史料的印證。事實上,想找到與《遺事》相印證的文字是十分困難的,此書的史料價值非常低。


          7楼2016-02-28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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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元天寶遺事》的可信度和史料價值
              《遺事》既然是編造和杜撰故事的僞典小說,也就談不上可信度和史料價值問題。不過《遺事》中的少量記載還是有根據的。曾貽芬在該書點校說明中提到〈立有禍福〉盧奐事與《舊唐書》相近:
              盧奐爲陝州刺史,嚴毅之聲聞於關內。玄宗幸京師,次陝城頓,知奐有神政,御筆贊於廳事曰:“專城之重,分陝之雄,人遇惠愛,性實謙沖。亦既利物,存乎匪躬。斯爲國寳,不墜家風。”尋除兵部侍郎。陝州之民多有淫祀者,州之士民相語曰:“不須賽神明,不必求巫祝,爾莫犯盧公,立便有禍福。”(卷上〈立有禍福〉)
              奐,早修整,歷任皆以清白聞。開元中,為中書舍人、御史中丞、陝州刺史。二十四年,玄宗幸京師,次陝城頓,審其能政,於廳事題贊而去,曰:“專城之重,分陝之雄。人多惠愛,性實謙沖。亦既利物,存乎匪躬。斯為國寶,不墜家風。”尋除兵部侍郎。(《舊唐書》卷九十八〈盧奐傳〉)
            記載確實相同,可能撰者參考了《舊唐書》或唐國史50。不過《遺事》後面“立便有禍福”一段謠諺,卻不見於《舊唐書》及其他史料51,又令人懷疑。曾貽芬還指出卷下〈金函〉記宋璟事可與《舊唐書·宋璟傳》相印證,則稍顯牽強。《遺事》重在玄宗以“金函”貯有益之章疏,而《舊唐書·宋璟傳》中只說玄宗將宋璟之言書之座右,二者還是有差別的。
              其實,《遺事》卷下自〈猧子亂局〉至〈百枝燈樹〉相連續共7條文字,倒是有來源的。〈猧子亂局〉事見《酉陽雜俎》前集卷一《忠志》。〈決雲兒〉、〈長湯十六所〉、〈錦鴈〉、〈夜明枕〉、〈金雞障〉、〈百枝燈樹〉六條所記之事,見於《津陽門詩注》52。其中有的記載還見於其他小說、史料,如〈長湯十六所〉、〈錦鴈〉所記華清湯池建制,《明皇雜錄》卷下(《太平廣記》卷二百三十六〈玄宗〉引)、《譚賓錄》(《太平廣記》卷二二七〈華清池〉引)也有相近的記載。〈夜明枕〉記虢國夫人有夜明枕,《明皇雜錄》也提到虢國夫人有夜光枕(《太平廣記》卷二百三十六〈玄宗〉引)。〈金雞障〉事又見《安祿山事跡》卷上、《舊唐書·安祿山傳》等書。因此,以上7條文字所記事實是有其根據的。這可能是作僞者為掩飾而插入的條文。不過〈錦鴈〉末又比《津陽門詩注》多了一點內容:“宮中退水出於金溝,其中珠纓寶絡流出街渠,貧民有所得焉。”恐怕是《遺事》作者增添的53。抄纂舊書,又妄添新事,這是僞造古書的人常用的手法。前述〈立有禍福〉條也是如此。


            8楼2016-02-28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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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师兄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2-28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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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3-04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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