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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剩余价值分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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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做鞋子,现在都是用机器来做的。工人要在机器前面操作,因此你要做鞋子拿去卖,就得有机器,有厂房,还要用电用水。这些都是进行劳动所必须的基本条件。这些基本的物质条件,我们就把它叫做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厂房和机器属于生产资料,制造鞋子的原料就是劳动对象了。但是机器和土地都被资本家垄断了,需要很多钱才买得起机器,买得起土地造厂房。原料也差不多,所以你一个工人是没法生产鞋子的。也就是你再怎么不懒惰,也没法靠自己就进行劳动。于是你就得去找老板。老板手里有机器有厂房有原料。你受雇于老板,给老板造鞋子。造出来的鞋子归老板,老板发给你工资。假定你每天用机器造出了100双鞋子,每双鞋子卖出去的价格是30元。为了造这些鞋子,消耗掉的原料的价格和导致机器厂房损伤的折旧费,加起来既定是2000元。然后老板给你每天的工钱是200元。那么我们先来看,如果是你自己用这些机器造鞋子,那么卖出去得到3000元,减去制造过程消耗掉的2000元,应该剩下1000元。现在你为老板干活,只得到200元。那么那800元哪里去了?消耗原料什么的加起来2000元,然后给你工资200元。鞋子卖出去得到3000元,于是他拿到手的就是800元。这800元就叫做剩余价值,或者叫做剥削所得。如果他卖不出去咋办?这就涉及到具体的工厂的操作了。看起来好像是老板卖不出去他就一定亏,但实际上一般来说不是这样的。首先一般而言,不存在卖不出去的情况,而是价格下跌了。以刚才的例子来说,这些鞋子的价值是3000元。老板得到这批鞋子的总成本是2200元,也就是原料等消耗的2000元和你的工资200元。如果鞋子的价值能够完全实现,那么他就得到800元。只要鞋子的价格高于2200元,他就一定能赚而不是亏。所以老板真正亏本的情况是很少的。此外,我们这里是假定:你干一天的活,老板给你一天工资。但实际上私人企业都是按月发工资,而大部分私人企业发工资,是7月份的工资要到8月中旬才发。期间可以先借给你基本生活费,所以实际上是老板赊欠了你一个半月的工资了。一个半月,一般而言,足以判断市场行情了。也就是老板通常有充足的时间判断是不是要卷款跑路。所以就算出现了鞋子要亏本,老板也可以把损失减少到最小,而工人白白干一个半月,啥也拿不到。其实,老板本钱一般不会怎么亏的,因为你们几十号人的一个半月工资省下来了嘛。他少亏的就是你们的工钱。这个例子说明的是,如果遇到经济危机导致价格下跌,那么工人的损失一定比老板惨得多。因为老板可以把自己的一部分损失转嫁给工人。有人又要问,那老板不是破产了吗?其实所谓破产,是老板的企业破产。与老板本人破产是两码事。老板可以在企业破产之前,把企业的值钱东西变卖了。变成自己的私人钱财。然后要注意,他就会“申请破产保护”。所以资本主义法律意义上的破产,实际上是破产保护。所谓破产,就是企业的资产少于负债。把企业卖了也不够还钱了。但是老板本人可以仍然很有钱的。因为那是企业负债,不是老板自己负债。因为现在的企业基本上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老板损失的只是他投在企业里的钱。所以即便企业遇到经营困难,老板自己抽身的机会远远高于工人。现在中小老板通常都会同时开几个公司,其中只有一两个公司是正常经营生意的,其他几个就是用来倒腾账目的。也就是用来偷税漏税和转移资产的,俗称皮包公司。比如我开两个公司,A和B。A雇佣你做事,B就是个空壳。然后我发现A公司的业务不妙,就让A公司与B公司做空头生意。把A公司的钱倒腾到B公司,然后申请A公司破产保护。把你开除了事。可以说任何公司至少含有一个皮包公司,你看那些国际知名大企业,都在开曼群岛什么的地方注册嘛!其实皮包公司才是主流,只不过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资本家们都不说,媒体也不敢说。那么什么时候这个秘密会泄露出来呢?当几个大老板之间打仗撕逼的时候,就会发动媒体互相揭发。这会儿才会露出“你偷税漏税”,“你坑蒙拐骗”的真实面目!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1-17 01:08回复
    @征服者-腊毛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5-21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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