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难度:★★★
一个人的才智是有限的,因此无论是一个人要做决定还是一个国要做决策,都很难完全不听从其他人的建议。贴吧里许多高中生“求经验”、“求指导”就反映了这一点,而网络又给我们向他人咨询建议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那么,什么是建议呢?
霍布斯认为,建议是形如“你应该……”、“你必须……”的祈使句。不过这种祈使句不一定是建议,也有可能是命令。命令与建议的区别在于,命令的理由是说者的意志从而是说者的利益,而建议的理由是听者的利益。换言之,命令代表的是说者的利益,而建议代表的是听者的利益。因此,听者没有义务根据别人的建议行事,因为他所做决定的后果至多让他自己受到伤害;相应地,没有人可以声称自己是别人的建议者,因为建议的时候并没有自己的利益参与其中。
然而,却有一些伪装成建议的命令,说者出于自身利益而极力劝说听者接受自己的要求,还假装是为听者的利益考虑。如前所述,建议人应当基于听者的利益而提出自己认为最好的意见,这是建议的本性,而这种做法则违反了建议人的义务。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霍布斯提出了若干措施,如:①听者与说者的利益不能有冲突;②说者提出建议的理由应当以清晰明确的事实的形式表达,不应掺入情感情绪的表达或含混不清的说辞;③说者应当对所要建议的领域有充分的了解,如拥有渊博的知识或丰富的经验。
除此之外,霍布斯还提出,当我们要咨询多个人的建议时,最好是分别听取他们的建议,而不要让他们聚在一起开会讨论。理由主要有二:①人在独处时和在群体中的表现是不同的,相比起在独处时,在群体中更容易受情绪的影响,更容易变得急于表现或唯唯诺诺——这一点被后来的社会学心理学研究所证实,不得不说具有相当的洞见;②多人聚议就难免混入有利益冲突的议者,他们处于自身利益而在会上大放厥词,其他不明真相的议者就会被诱导而持相同的意见。
因此,霍布斯认为,民主国家的议会制度是动作迟缓且极不协调的制度,并且参议的人越多、议题所涉及的利益冲突越激烈,这种制度也就越坏。在他看来,建议的最后决定权必须由一个人来掌握,而那些得以保存的民主国家,或是出于外敌当前时的团结,或是出于势均力敌的党派,或是因为杰出人物的声望,却从来不是依靠会议上的公开商议。
思考题:你认为这一期每日哲学该出什么思考题?(我实在想不到出什么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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