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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单招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录取时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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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8号)要求,2015年我省有66所院校参加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并试行不同单招院校按类别联合组织考试(以下简称”单招联考”)。今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仍在我省进行单招试点工作。
2015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和录取备案采用如下两种方式:
(一)对不实行单招联考的专业,仍以院校为单位,考生可填报多个专业,共设两个志愿:一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一志愿学校组织的单招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成绩进行录取。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一志愿相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录取。参加征集的院校需认同他校成绩,并在征集计划中注明。鼓励不实行单招联考的院校按专业类招生。 2015年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征集二志愿。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二)对实行单招联考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报考同一类别的所有院校,按“院校+专业”模式填报志愿和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12个“院校+专业”志愿,不再设二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不实行单招联考专业的二志愿征集,由院校审查录取。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二、招生计划
高校向河北省教育厅申请单招总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校本年度招生总计划的50%),高校根据审批的单招计划与学校实际确定分专业计划,教育考试院负责打印已确认的招生计划,由高校签字盖章后向社会公布。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
来源:http://www.hbdzxx.com/news/2015/495.html


IP属地:河北1楼2015-01-25 09:4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