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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贝莎•梅森在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前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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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百度。
我自己写了发在个人微信公众平台上的文章,拿来和大家分享一下。纯属个人浅薄观点,不喜勿喷~


IP属地:江苏1楼2014-12-08 21:20回复
    好吧,这题目有点长了。而且我敢说,除非看这文的读者完整地看过《简·爱》原著,或者看过上海芭蕾舞团的原创现代芭蕾舞剧 《简·爱》——否则,大多数人可能只知道简·爱是谁,而对贝莎·梅森这个名字感到陌生。
    但熟悉原著的人一定不陌生,就在简·爱即将成为罗切斯特太太之际,贝莎·梅森的出场让平静的一切掀起了轩然大波——原来罗切斯特早已结了婚,阁楼上的疯女人贝莎·梅森就是他的结发妻子。所以才有了简·爱出走的情节。同时也解释了罗切斯特的房间为何会半夜失火,仆人格蕾丝·普尔为何行为古怪,理查德·梅森为何被刺伤。而这之后,简·爱落魄之时结识圣约翰、内心依然爱着罗切斯特的简·爱终究无法接受圣约翰的求婚,而重回桑菲尔德。此时,贝莎已和与桑菲尔德庄园在大火中魂归离恨天、罗切斯特双目失明。但众所周知,简·爱最终成为了罗切斯特太太,收获了她一直渴求的彼此平等、尊重的真爱。
    不像舞剧《简·爱》中的贝莎夫人那么抢眼,在原著中,贝莎真正意义的出场只有那么两三页纸。但就是这样一个几乎隐形的人物,却从简·爱来到桑菲尔德的那一刻起,就成为了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重要线索——或者说,再早一点,从她和罗切斯特的婚姻成立的那一刻起,不仅是她自己,也更是罗切斯特一生的转折,从而也使简·爱的命运奇峰突起。


    IP属地:江苏2楼2014-12-08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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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切斯特描述当年和贝莎·梅森的邂逅,恍若一剂美味的毒药。看过书的读者都记得,罗切斯特对自己这段婚姻从来都是痛苦万分,悔之不及。他不曾料到婚前那个美丽端庄、知书达理的贝莎·梅森,却在结婚后变成了一个歇斯底里、神经质的疯女人,逼得罗切斯特差点饮弹自尽以求解脱。也许她确实不幸患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就像罗切斯特婚前被隐瞒的一样。也许是别的原因,除了罗切斯特自己,没有别人知道。只知道,这段婚姻对他们两人都是痛苦的回忆,所以原著中贝莎会刺伤了自己的弟弟理查德·梅森,因为当年是她的父亲和弟弟做主,把自己嫁给了罗切斯特。而罗切斯特的父亲之所以结这门包办婚姻,图的也是和梅森家的财势联姻(应该说更多的过错是贝莎和罗切斯特两人的父亲,理查德·梅森还是心有愧疚的)。对于罗切斯特,如果不是不得不告诉简·爱自己的过去,他显然也再不想提。
      那个父权社会,罗切斯特和贝莎都是受害者。只可怜贝莎是个女子,除了受父权的折磨,还不得不承受夫权的压迫。罗切斯特把她关在阁楼,她也无力反抗逃出生天。可是站在罗切斯特的角度,他又怎么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夫权?疯了的贝莎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轻则生活不能自理成为累赘,重则见人就伤极具危险性。他本可以把贝莎送进疯人院了事,让她被虐待致死。他也可以把她一个人关进偏僻潮湿、没有人烟的芬丁庄园,让她静静地被饿死冻死郁郁而终。只要贝莎不在人世,他就可以再娶任何他中意的女子,过完正常的平静的人生。但他都没有。他把贝莎安置在桑菲尔德的阁楼上,请了佣人兼护工来照料她(即格蕾丝·普尔,简·爱一度以为在罗切斯特房间放火的是格蕾丝)。最后贝莎放火烧庄园,罗切斯特也是为了救她而受的伤。
      即使是这样一个疯子,罗切斯特也没有完全断绝情意,没有忘掉他终究是她的丈夫。贝莎会发疯当然不是她自己愿意,又何尝是罗切斯特愿意的?可见,如果贝莎出生在一个正常的家庭,是个完全正常的人,那么她和罗切斯特结婚以后,也许两人的命运就是另一个样子。哪怕还是包办婚姻,但好歹也会是一对正常的夫妻,生儿育女,相伴到老,说不定还会随着岁月流逝渐渐培养出真感情。只可惜这些都只能是假设。


      IP属地:江苏3楼2014-12-08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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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莎特殊的人特殊的存在,造成了罗切斯特整个人生的扭曲,成天处于消极的环境中,整个人的秉性也不复从前,变成了小说中刚出场时的那个看上去高傲自负、脾气怪异的罗切斯特。(所以,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第一印象并不怎么好)。而罗切斯特也一度以为,把贝莎关得久了,世人就会忘了她的存在(贝莎和罗切斯特结婚的头几年生活在贝莎的故乡牙买加,是贝莎发疯以后,罗切斯特才带她回伦敦。所以整个桑菲尔德,除了格蕾丝·普尔就没人知道有贝莎这个人,更不用说外界。),而他也可以趁机再寻觅一个跟自己真正相爱,能伴随一生的女子结婚。只是他在贵族女子中处处碰壁,不是不如他意,就是一面享受他的金钱和宠爱,一面却做着背叛他的事——直到他遇到了贫穷、低微、矮小、不美的简·爱。
        说的有点多,回到题目,显然这题目又是一个假设,但我却认为,这可以是个很值得探讨和想象的假设。
        假设罗切斯特依然和贝莎结婚,而贝莎依旧疯了,那么罗切斯特应该还是书中描写的罗切斯特,性格没有变化。然而,如果时间上稍微赶巧一点,贝莎在阁楼里被关了多年,接着在简·爱和罗切斯特相遇之前就去世了呢?
        毫无疑问,罗切斯特和简·爱终于可以顺顺利利地步入婚姻的殿堂了。想来在原著里,除了理查德·梅森,谁反对过他们?简·爱直接变成简·罗切斯特太太,从孤女到家庭教师,再跻身上流社会成为贵妇人。但是这样的变化,会是简·爱真心喜欢的吗?


        IP属地:江苏4楼2014-12-08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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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过原著的人应该不会忘记,简罗二人在七叶树下互诉衷肠表白过后的第二天,有这样的描写:
          “我是简·爱,先生。”
            “很快就要叫作简.罗切斯特了”他补充说,“再过四周,珍妮特,一天也不多,你听到了吗?”
            我听到了,但我并不理解,它便我头昏目眩。他的宣布在我心头所引起的感觉,是不同于喜悦的更强烈的东西——是一种给人打击、使你发呆的东西。我想这近乎是恐惧。
          以及之后罗切斯特带简·爱去米尔科特购物,简·爱拒绝了罗切斯特要送她的高档珠宝、绫罗绸缎等种种名贵礼物,并这样想:“如果我能期望有一天给罗切斯特先生带来一笔新增的财产,那我可以更好地忍受现在由他养起来了。”(在米尔科特购物的这一段是很能刻画简·爱的性格和潜意识的,但是影视中拍摄了这一段的版本却并不多。)
          甚至在结婚前夜,简·爱还有这样的心理活动:“罗切斯特太太!她并不存在,要到明天八点钟后的某个时候才降生。我得等到完全相信她已经活生生地来到这个世界时,才把那份财产划归她。在我梳妆台对面的衣柜里,一些据说是她的衣物,已经取代了她罗沃德的黑呢上衣和草帽。”
          种种迹象都表明,简·爱对罗切斯特尽管是跨越门第身份年龄的真爱,但爱情和婚姻对于同样的人也到底是不同的事,简·爱潜意识里明显抗拒着后者。
          婚礼前一个月,罗切斯特让简·爱不必再继续做家庭教师,简·爱拒绝了,还要求在举行婚礼前的任何时刻,她都要继续做好家庭教师的工作,在外人面前照样和罗切斯特维持雇员与雇主的关系。可即使这样,原著中还是这样写:“然而,我的担子毕竟并不轻松,我总是情愿讨他喜欢而不是捉弄他。我的未婚夫正成为我的整个世界,不仅是整个世界,而且几乎成了我进入天堂的希望。他把我和一切宗教观念隔开,犹如日蚀把人类和太阳隔开一样。在那些日子里,我把上帝的造物当作了偶像,并因为他,而看不见上帝了。”


          IP属地:江苏5楼2014-12-0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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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年代,不仅中国的女子有三从四德,连走在工业先声最前列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女子的地位也没有跟上时代发展,依旧只是男子的附庸,只是一个“家庭天使”的角色。像简·爱这样门第低微、身世贫困的下层社会女子为生活所迫,尚能走出家庭挣钱谋生,虽然家庭教师在英格拉姆为代表的上流贵族眼中地位卑贱,但好歹是独立自主地生存。然而,一旦成了上流社会的一份子,那只会添了更多拘束。就像奥黛丽·赫本在《窈窕淑女》中扮演的伊莉莎说:“以前我不是淑女,我还可以卖花;现在他(希金斯教授)把我变成了淑女,我连花都不能卖了。”
            毫无疑问,如果贝莎·梅森在简·爱来到桑菲尔德之前就死去,那么简·爱自然会一帆风顺地成为罗切斯特太太。然而,这也就意味着,她终究变成了罗切斯特的一个附庸。以后人们再谈起她,都会称她简·罗切斯特,最多也只是简·爱·罗切斯特。而罗切斯特又是那么家财万贯的人,同时也是大男子主义、喜欢独断专行的性格——关于这个,在米尔科特这一章可以看到,罗切斯特对简·爱百般宠爱,根本不管她并不是美女,照样要把桑菲尔德祖传的珠宝送给她,强行给她添置遍身罗绮,还想着要带她去各地旅行,在地中海远离尘世喧嚣的海边别墅里,岁月静好,相伴一生——照理说这样的“大男子主义”完全是大多数女子求之不得的,然而罗切斯特显然忘记了,那不是别的女子,那是简·爱。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原先被舅舅领养。然而舅舅早早离开人世后,简·爱就开始受到舅母和表哥表姐的虐待,连舅舅家的仆人也只拿她当个吃白饭的寄生者。所以简·爱得知自己有机会去上学,从而能够逃离盖兹海德里的种种欺压和不公的时候,是多么迫不及待。从小就受到贵族阶层压迫的简·爱,显然不希望自己有一天加入自己厌恶的那些人的队伍。
            对于过早地看透世间冷暖的简·爱来说,她渴望真正独立,通过自身劳动自尊、自立、自由地活着,不依靠任何人供养。宁愿做一个朴素但人格独立的平凡女子,也不会喜欢成为一个被精心包装得连自己都认不出来的贵妇人。


            IP属地:江苏6楼2014-12-0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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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有读者会说,简·爱的叔父去世后,不是专门留给她一笔丰厚的财产吗?
              原著中确实这样写。但是,别忘了简·爱并非生活在当今。在那个年代,女子结婚后,带入夫家的婚前财产和嫁妆,都立即变成丈夫所有,妻子已无任何支配的权利。这一点,也许年仅十八岁的简·爱并不知晓,也许她觉得,能够给罗切斯特新增一笔财产,多少能让自己不那么欠他。但那个年代,其实有再多也无益。当年贝莎·梅森嫁给罗切斯特的时候,娘家也给她添置了三万英镑的嫁妆,这三万英镑后来去了哪里?不言自明。
              当时的英国,虽然在工业革命中走在最前列,成为现代世界中心,然而社会上的封建思想却仍然根深蒂固,依旧是男权社会。在家庭中,夫权始终制约着女性,丈夫可以支配妻子,以及妻子的财产。而妻子对丈夫只有服从的天职。简·爱如果一开始就毫无阻碍地嫁给罗切斯特,不用工作有人养、不用做家务有人服侍,就终究避不了成为一个“家庭天使”、一点点丧失独立人格的命运。罗切斯特对她宠得越多,却只会让她越不快乐。她就和那些宫廷中的嫔妃一样,除了蒙受物质的恩宠,便无任何实权;除了让帝王欢愉,便无任何用处。
              罗切斯特起初也许能理解简·爱,理解她对豪门贵妇的身份难免不适应。但是时间长了,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人总会有磕磕碰碰。对于罗切斯特和简·爱,可能还不是一般的磕磕碰碰。就像前面说的,罗切斯特没有完全明白简·爱内心所求,于是他看到的是一个对自己的爱宠和礼物不情愿接受、却又不好意思拒绝,因而不愉快的妻子。他以为是他的心意,但是在简·爱看来确是夫权的隐形压迫。即使两人会为此沟通,但是罗切斯特潜意识的大男子主义,以及当时潜移默化的夫权思想,势必还是会让他继续独断专行,就像用表链拴住随身携带的怀表一样,继续把简·爱当成自己心爱的附庸。让简·爱拥有了爱却失去了自由。简·爱不会快乐,罗切斯特纵使对她不会厌倦,也难以尝到婚姻的喜乐。


              IP属地:江苏8楼2014-12-0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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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之有一点不能忽视的,罗切斯特比简·爱大了将近二十岁。虽然罗切斯特依旧身体健壮、体格阳刚,但毕竟也是人到中年要走入下半生了(何况当时的人均寿命不比现在)。他的前半生被一桩错误的婚姻所牵累,却无法解脱桎梏。年轻时天真地想在婚姻之外寻找一点男女之间正常的感情,却接连三个情妇都是类似英格拉姆之流。可以说在他最空虚迷茫、浑浑噩噩的时候,同时也是几乎对女人不抱希望的时候,年仅十八岁的简·爱出现了,那样心灵美好、纯洁无暇,富于青春和活力。而当他和简·爱终成眷属时,必定比以往任何时刻都不想再失去她。在此基础上,作为一个中年男人,他会想的更应该是让得来不易的简·爱永远都不离开自己,为此哪怕用点霸道的手段也在所不惜。大家也可以世俗一点地想象,一个中年富豪娶了个年轻的小妻子,宠爱之余自然容易种种不放心,不放心外界的诱惑是否会干扰她,不放心她究竟会不会真心陪自己到永久。
                可简·爱却是正青春、正活跃、正爱好自由的年纪,在本来就不该太过安分、未来也该有无限可能的年纪,却被栓了起来做一个“家庭天使”。毫无疑问,更是拥有了爱却失去了自由。
                因而,我认为如果贝莎·梅森在简·爱来到桑菲尔德之前就已经去世,那么简·爱嫁给罗切斯特,看似是灰姑娘做了王妃,实则是虽然没有了灰姑娘的贫苦,却多了王妃的苦衷。


                IP属地:江苏9楼2014-12-0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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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即便如此,简·爱和罗切斯特彼此的真爱却是不容置疑。只是,也许爱情确实有不同的类型。在我看来,罗切斯特把简·爱当妻子,简·爱却不完全把罗切斯特当丈夫,在她对罗切斯特的感情中,至少有一半是源于“恋父情结”。
                  正如前面所说,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在舅母家经常受到舅母和表哥表姐的欺侮,仆人都不拿她当表小姐。在学校时,也常受到某些老师苛刻的刁难,以及和舅妈家一条心的校领导的侮辱。
                  可以说,从小缺乏家庭温暖、缺乏亲情关怀的简·爱,完全具备了萌发恋父情结的条件——再通俗点说,简·爱这样经历的年轻女子,是大叔控的易发人群。她内心深处渴望爱与被爱,渴望着有如父亲般的男子给她关爱。所以她会认为,如果舅舅在世,一定会保护自己不受舅妈和表哥表姐的欺负;所以当劳埃德医生给年幼的她看病,对她关心有加的时候,她会感到依恋和安心。
                  在罗切斯特刚登场时就可以看出,虽然他有脾气古怪、严厉冷酷的时候。但年近四十的罗切斯特到底是一个成熟男性,性格刚毅、阅历丰富、有着父亲般成熟独断的男子气概,都为简·爱提供了父亲这一角色的模板,弥补了简·爱亲情的缺失。所以,某些程度上,简·爱或许更希望罗切斯特对待自己的方式是父亲对女儿,而非丈夫对妻子。


                  IP属地:江苏10楼2014-12-0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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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如果多方面观察下来,简·爱还是有她幸运的地方的,但也有她心思单纯、太过天真的地方。
                    先来谈谈她的幸运。
                    桑菲尔德的那场宴会表明,简·爱向来不喜欢贵族之间的所谓交际。罗切斯能够通过假扮吉普赛算命人来看穿英格拉姆小姐的拜金本质,说明罗切斯特其实也不是真心热衷上层社会的声色犬马、虚与委蛇。所以他才会想到带简·爱定居海外远离桑菲尔德。所以,罗切斯特应该不会经常带简·爱出席各种她并不喜欢的宴会应酬。美貌迷人却肤浅势利的英格拉姆,长相平凡却坚强善良的简·爱,罗切斯特选择了后者,正说明他不在意贫富差距,并且三观也正。从这点上说,罗切斯特还是一个值得简·爱去爱的人。
                    刚好很巧,不仅简·爱父母双亡,罗切斯特的双亲也已去世,而且没有别的兄弟姐妹还在人世。因此,简·爱完全不会变成电视剧里常见的那些受豪门婆婆虐待、被婆家不待见的悲情平民媳妇。想来除了理查德·梅森,有多少人明确反对他们的婚姻?而罗切斯特和英格拉姆之流的贵族本身也是面和心不合,即使有针对他一个大财主娶了家庭女教师的风言风语,肯定也只是刮过之后就没有了。
                    再来谈到罗切斯特的之前有过的婚姻和情爱。他和贝莎结婚,但没有任何子女。他有过三个情妇,却都时间不长就分了手,连私生子女也没有。简·爱的学生阿黛尔,也只是罗切斯特的养女(实为罗切斯特的第一个情妇和别的男人偷情生下后硬塞给罗切斯特抚养)。而阿黛尔的存在,侧面衬托出了罗切斯特外表冷漠阴郁、内心善良温和的性格——不是自己的孩子,却仍然把她留在桑菲尔德,好吃好喝照料,每次回到桑菲尔德都会给她带礼物,还给她请家庭教师。可见罗切斯特的确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值得简·爱去爱。另外值得庆幸的是,简·爱十八岁时,阿黛尔十岁,不大也不太小。作为年轻的继母,如果继子女的年龄太小,那相处和照料起来实在是非常麻烦的事。但如果继子女几乎和自己一样大,那多半不容易接受父亲娶个和自己一般大的女子。阿黛尔年龄正合适,而且同样失去母亲的她和简·爱相处得也非常好。


                    IP属地:江苏11楼2014-12-08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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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简·爱作为一个十八岁的少女,更单纯的想法,便是认为男人若真爱女人,就只需看她的内在美即可,外在不过是容易消逝的浮华。
                      这如果是个男人的观点,那这男人就真心伟大、卓尔不群了。但可惜简·爱是个女子,而且是个相貌并不出众的女子。用才华横溢和真善美的内涵来弥补外表的平凡是明智的,但西方亮了东方就可以不亮的想法就有些幼稚了。
                      人都是视觉动物,人的眼睛都会更容易接受外表美丽的人和物,有谁会对卡西莫多一见钟情呢?罗切斯特纵使对上流社会的美女感到失望,也没有理由厌恶美丽的妆容和身段。所以他会给简·爱购置许多她过去根本买不起的珠宝华服,想给她好好包装一番。但简·爱却太过敏感,只把这些当做压力,当做夫权,可能并没有想到这是罗切斯特的心意。
                      还可能,简·爱更没思考过,有几个丈夫可以接受自己的妻子,明明有条件略施粉黛、穿得光鲜亮丽一点,却非要素面平头、荆钗布裙?(如果仅仅是朴素可能还好点,若是蓬头垢面、粗俗不堪、几乎辨不清性别的黄脸婆,那就别怪男人,要反思自己到底还是不是女人,才是真的)。还好,简·爱毕竟比罗切斯特年轻二十多岁,没有美貌,青春还是绰绰有余的。也还好,原著中罗切斯特后来失明了。


                      IP属地:江苏14楼2014-12-08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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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简·爱真正的结局大家知道的。贝莎·梅森在大火中让桑菲尔德庄园跟自己陪葬,罗切斯特双目失明,一只手也残疾了。这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有情人终成眷属。罗切斯特残疾了,但依然是简·爱心中那个成熟、坚毅、阳刚、深沉,如父亲一般外冷热内的罗切斯特。也许简·爱还会为了相夫教子,不得不放弃经济独立的机会,但正因为罗切斯特有所残疾,简·爱反而可以在生活上很多地方都亲自扶持他。这样,她便不再有金丝雀的感觉。
                        顺便提一点,很多人可能都以为桑菲尔德化为废墟之后,罗切斯特一贫如洗一无所有了。这显然考虑简单了。贝莎烧掉的只是一栋房子,一栋罗切斯特过去十几年都不怎么住过几天的房子。罗切斯特的财产会只有一栋房子吗?海外的房产、银行里的珠宝账户、桑菲尔德远处的农庄和土地,以及他后来居住的芬丁庄园,都还在。所以,桑菲尔德失火后罗切斯特成了穷光蛋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
                        总的来说,原著中,简·爱最后和罗切斯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如果贝莎·梅森在简·爱来到桑菲尔德之前就已经去世,却又不一定了。简·爱虽然可以顺利地嫁给罗切斯特,婚姻生活中阻碍他们夫妻幸福的旁人和舆论少之又少,就算有也没什么作用。但是这样情况下的简·爱,却似乎只能过上外人眼中的幸福生活——每天有挥霍不尽的金银财宝,享用不尽的锦衣玉食,没有公婆父母需要伺候。丈夫宠爱有加,膝下的宁馨儿是未来的家族继承人。这样的生活还不知足,恐怕大多数人都要觉得她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IP属地:江苏15楼2014-12-08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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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谁又能透过表面看到更深层的?对于既渴望家庭幸福,但又想自立自主的简·爱来说,金丝雀的生活不会让她快乐。跟相爱的人相伴相守,却没能感到快乐,这是什么滋味呢?
                          罗切斯特爱简·爱,但作为生活在男权社会里的男子,再宠再爱,他也很难给简·爱真正想要的生活,也很难真正明白简·爱的内心。有人说,女人爱男人,只要用50%去爱即可,剩下50%用来了解他;而男人爱女人,则要100%去爱——可我觉得这话不全对,盲目的爱盲目的付出给予,不一定能够带来快乐的最大化。男人爱女人,也得先拿出20%去了解,剩下80%才用来爱。
                          如果贝莎·梅森在简·爱来到桑菲尔德之前就已经去世,那在这之后,有了前车之鉴的罗切斯特和简·爱的婚后生活应该不至于重蹈覆辙,让简·爱变成第二个贝莎·梅森。
                          说实话,我觉得罗切斯特这样的类型,作为丈夫还是很不错的。有人拿罗切斯特、达西、白瑞德,甚至还有中国的费云帆这几人来比较。就我的看法而言,费云帆过于完美,现实中存在的可能性几乎是零。白瑞德倒是和费云帆差不多,但也许因为他是美国人吧,给人的感觉更加不羁一些、更带点痞的味道,要HOLD住他不容易。达西总感觉是个眼界高的人,他能看上的女子至少要姿色中上,家境小富。
                          至于罗切斯特,简单评价一下。他的确有钱,但钱够用就行,用不着堆积成山。他出身贵族、受过高等教育,能鉴赏绘画、音乐,能弹能唱,不是毫无情趣。他性格外冷内热,收养不是自己亲生的阿黛尔就是很好的证明。贝莎放火烧庄园,罗切斯特不仅亲自把所有仆人都安全带离,还不顾危险去救贝莎。而对于简·爱,虽然大男子主义克制不了,但也在尽量地去尊重她。更何况,他不在意相爱的两人有贫富差距,不会因为自己的爱人长得不美,就觉得不值得为她花钱。而他复杂的、走过弯路的前半生,也实在是因为他的第一段婚姻太极端。即使他后来残疾了,也只是双目失明加失去了一只手。就像桑菲尔德里的那颗七叶树,纵使遭到雷击,也依然根基坚实、碧绿茁壮。所以比较起来,罗切斯特才是更显得有血有肉,有现实可能性。
                          好了,话再说回来,如果贝莎·梅森在简·爱来到桑菲尔德之前就已经去世,那在这之后,简罗二人的结合必有许多罗切斯特第一段婚姻里没有的无奈与惆怅,跟原著中的幸福大结局肯定有所差距。这样看来,简·爱最应该感谢的,正是当初间接中断了她的婚礼,又烧了庭院深深的桑菲尔德,把罗切斯特变残疾的贝莎·梅森。


                          IP属地:江苏16楼2014-12-08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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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结~欢迎各种点评~只要别语言不文明就行


                            IP属地:江苏17楼2014-12-08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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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观点很新颖,我还是第一次从这个角度看《简爱》!有些不同的观点,回复在楼主的章节中了,希望和楼主一起探讨。


                              18楼2014-12-1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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