栀子:12月1日起玉田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2014-10-28 玉田生活网 经省政府批准,今年12月1日起,将再次上调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执行最高档标准的玉田县,月最低工资将达到1480元,比目前的1320元上涨160元;调整后,小时工资最低标准15元。 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以及以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省人社厅解释,最低工资标准为应发标准,包括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等和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标准是依法确定的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法律底线,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河北省执行1档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有:石家庄市区(含新增的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不含井陉矿区)、保定市区(含白沟新城)、廊坊市区、唐山市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港开发区、南堡开发 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秦皇岛市区。涿州市;三河市、霸州市;迁安市、遵化市、滦南县、迁西县、玉田县、乐亭县、滦县。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河北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详细内容↓↓↓阅读原文阅读 31405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