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该如何传经呢?直接送过去吗?肯定不行,越是轻易得到的东西,人们往往越不会重视。就好像你在黑暗中把东西向别人身上扔过去,即使它是珍珠别人也会认为这只是一种普通的东西。如来佛祖要是这么轻易把经传过去,无异于明珠暗投,引不起别人的重视。因此该怎么办呢?需要去东土寻找一个取经人,让他远历千山万水过来取经,因为这经得来的不容易,所以人们就会重视它,才能相信它。而且最好事先炒作一番此次取经工程,引起人们的关注,在这个黄金时段大量投放广告,让经还没有取来,就引起全民对它的关注。
那么接下来该去寻找取经人了,派谁去找呢?这时观音自告奋勇,向如来表示自己愿意去。观音为什么这么积极呢?说好听点是为人民服务,弘扬佛法。但实际上是给自己牟取利益,因为取经工程是佛教重点工程,已经列入了佛教重点工程项目,上头肯定会有不少拨款,有很多油水可捞。于是如来把这一工程承包给了观音,并给观音拨了款。拨了哪些呢?给了观音五件宝贝,分别是锦斓袈裟、九环锡杖和三个紧箍,并且明确表示要求观音专款专用。袈裟和锡杖给取经人用,可以使他免堕轮回,不遭毒害。这三个紧箍用在取经人徒弟身上,路上遇到神通广大的妖魔,劝他学好,给取经人做个徒弟。如果他不听话就把这个箍套在他头上,念动咒语,咒语有三篇,分别是金、紧、禁三篇咒语,分别控制一个紧箍,让他头痛脑裂,使他服从于取经人的管教。应该说如来佛祖已经明确表示了,袈裟和锡杖用在取经人身上,紧箍用在取经人徒弟身上。但是我们后来都知道,取经人徒弟中只有孙悟空被套上了紧箍,另外两个被观音私吞了。这严重违反佛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如来的指示,已经构成了贪污腐败罪,根据雷音寺某某法第某某条,应该立即革职,并判处五百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实际上如来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毕竟观音是自己的得力助手,撤了她,谁给自己办事啊,在不是自断臂膀吗。再说自己其实也不是清白的,逼急了观音,她肯定把自己干的那点事抖落出来,弄的大家都不好收拾,毕竟在体制内,又有谁是真正清白的呢?因此法律让位于感情和政治,如来其实也在某种程度上默许观音适当的贪污,只要把我的事办好就行了,没必要搞得你死我活。观音对此也心领神会,既把如来交待给她的事给干好了,又趁机给自己牟取了不少利益,高,实在是高,不愧是官场上的老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