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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弱势家庭孩子告别“野草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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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苏州发生一起意外,一5岁男童玩耍时不慎掉入深沟溺水身亡。记者实地探访获悉,溺亡男童一家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令人惊讶的是,这个家庭竟然有10个孩子。这些孩子除了生活状况让人堪忧外,大部分都在家不上学,而且无人照看。(5月28日《现代快报》)
  我们给孩子过儿童节,不单是让孩子们放松一回,更是反思儿童权利保护的契机。在大多数孩子准备节日庆典时,苏州城中村的刘家孩子们的境遇,让人有恍若隔世之感。老刘和妻子生了10个孩子,他们大多数蜗居在20平米的简易棚里,不上学也无人照看。如果不是“小七子”溺水而亡,这个家庭的境遇能引来多少关注?在我们视线之外,还有多少个这样的家庭,还有多少个这样的孩子在“野草般”成长?
  观察老刘家孩子的“待遇”,我们心中有很多疑问。其一,计划生育在各地素来是“一票否决”的要事,对计划外生育总是盯得很紧,为何老刘和妻子被放在了监督和服务的盲区?老刘今年59岁,孩子们的母亲今年42岁,可他们仍然在不停生孩子,很可能是缺乏避孕知识和措施,不知有关部门是否提供过这方面的服务?其二,老刘生育十个孩子,显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可当地有关部门对孩子们无学上、无人管的境况却是熟视无睹,帮助这些孩子健康成长究竟是没办法还是没意愿?
  孩子们“野草般成长”,是家长对孩子权利的严重漠视。中国有句俗话叫“有人生没人养”,话虽难听,却是部分家长忽视孩子成长的真实写照。看到老刘孩子的艰苦生活,曾有人想收养几个孩子,但都被夫妻俩谢绝了。这可以视为爱孩子的表现,也反映出孩子在他们眼中就是私产,他们怎么生活是父母的事情。事实上,漠视孩子权利者又何止老刘夫妇?前不久,中国儿童中心发布的《城市小学生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指出,近八成家长不知道儿童权利,超过半数家长与孩子谈话或陪伴孩子多为“学习”、“写作业”,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却比较片面。当我们在指责老刘夫妻愚昧无知时,是不是也该反问自己对孩子权利又知道多少?对孩子的权利进行了多少“都是为你好”的善意侵犯?
  尽管我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已有20多年了,但在很多地方部门意识中,“国家亲权”的观念还比较模糊,要知道,国家才是孩子的最高监护人和“大家长”——当未成年的父母没有适当履行其义务时,国家理所当然地介入其中,代替不称职或无计可施的父母,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行使亲权。所以,对待老刘家这类“野草般成长”的孩子,需要介入“国家亲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几天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安东尼·雷克在访华时表示,“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缩小差距,为弱势群体、尤其是困难家庭的儿童提供服务是极其重要的工作。”不可否认,对很多条件较好的城市家庭的孩子而言,其基本权利已经得到较好保护,眼下是该把重心放到那些生活在城乡结合部、农村的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身上了。
  智利女诗人米斯特拉尔说过:“许多需要的东西我们可以等待,但孩子不能等。”无论在故土还是异乡,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孩子们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让弱势家庭的孩子告别“野草般成长”,我们既需要补齐制度短板,更需要一份行动的勇气。


1楼2014-06-01 09: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