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7,自己认识了个男朋友,但家人觉得他条件不够好,认为我们不适合结婚,觉得我还应该再找的好一点。苦于自己生活圈又小,我去婚介所花了点钱登记了,希望能再多认识些人。但是我没敢跟男友说,也没敢提分手。毕竟大家交往了一段时间了,还是有点感情的。再说婚介所的也只是先去认识,到底对不对的上眼还未必呢。但是如果我又谈上了条件更好,更合适的,再与男友分手,会不会很伤害他。当然男友也是知道我家反对的事,我也跟他说过如果有人给他介绍叫他去看不要放弃机会。我这种做法到底可取不可取,会不会有点自私,请各位指点迷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