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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生活历史中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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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度娘
不定时更新。
主要是楼主自己看书的时候觉得有趣或者有讨论价值的地方。

楼主最爱肉粽子镇楼
咸党威武!


1楼2013-11-21 08:52回复
    第一篇 杖


    “凡杖,皆长三尺五寸,削去节目。
    讯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径二分二厘。
    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
    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有半。”
    ——《新唐书·刑法志》
    唐代一尺约合30.2厘米。这段话翻译成白话文差不多意思就是:
    杖长约都是105.7厘米,削去木头骨节【使圆滑,上不上漆不清楚,我觉得是要做些处理防止开裂吧,楼主我脑补了一下菜板防裂的方法= =】
    讯杖,大头直径约9.6厘米,小头直径约6.6厘米。【拷问囚犯所用】
    常行杖,大头直径8.15厘米,小头直径约5.13厘米。【宋代“徒、流、笞通用常行杖”,所以楼主猜测这个常行杖在唐代也是施加刑罚所用】
    笞杖,大头直径6.04厘米,小头直径约4.53厘米。【这个就比较好理解了,唐代比较轻的“笞刑所用的杖。但是楼主不想说看了它的尺寸之后一点都不觉得这货打在身上会轻啊= =】
    ---------------------------------------------
    其实楼主之前算完就有点懵,因为拿尺子出来比划了一下,不管哪种杖,大头小头都不细。而且受影视剧影响,总觉得杖都差不多等身长度,两头粗细差不多,大屁股啥也要抡圆了下去= =。
    而史书记载里唐代的杖不过比一米稍长,且有粗细头之分,想来唐朝先祖很明白如何将势能转化成动能啊……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13-11-2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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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
      杖刑究竟打哪里?


      首先,唐代不流行打屁股= =
      “其决笞者,腿、臀分受。决杖者,背、腿、臀分受,须数等。拷讯者亦同。笞以下,愿背、腿均受者,听。即殿庭决者,皆背受。——《唐令拾遗》卷三十《狱官令》
      楼主想吧里肯定有不少人知道,太宗曾经下过命令,”决罪人不得鞭背“,但在官员们实际执行的时候却并不能都按照太宗的旨意来。而且看楼主在上面划出的红字——殿庭决杖,必须打脊背= =,可怜的大臣们在此又生生特殊了一把,当然这个”特殊“不是啥好事。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3楼2013-11-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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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事出行每日走多少路都有规定


        这是楼主在看《韩愈的日常生活研究》里看到的。里面提到天宝五年有令”自今左降官,日驰十驿以上"。并且“唐代一驿是三十里,十驿就是三百里”。【三十里置一驿,(其非通途大路则曰馆。)驿各有将,以州里富强之家主之,以待行李。——《通典·职官十五》
        唐代一里454.2米,这样算下来的话,三十里就是13626米,三百里就是136260米,136.26公里= =
        南京到扬州驾车大约是100公里,唐代被贬官的人一天要走超过南京到扬州的距离,楼主有点不敢相信啊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楼2013-11-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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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唐朝真的不能吃牛肉吗?


          从唐代法律上来说,牛不能随便杀,这样看来牛作为食用其肉而生而死的可能性就比较低,也就是说,牛肉被端上餐桌的可能性也就比较低——
          ”诸故杀官私马牛者,徒一年半。赃重及杀余畜产,若伤者,计减价,准盗论,各偿所减价;价不减者,笞三十。见血踠跌即为伤。若伤重五日内致死者,从杀罪。
          ……
          其误杀伤者,不坐,但偿其减价。主自杀马牛者,徒一年。
          (疏)议曰:“误杀伤者”,谓目所不见,心所不意,或非系放畜产之所而误伤杀,或欲杀猛兽而杀伤畜产者,不坐,但偿其减价。“减价”同上解。主自杀马牛,徒一年;误杀者,不坐。“
          甚至……狗咬死也不行
          ”诸犬自杀伤他人畜产者,犬主偿其减价;余畜自相杀伤者,偿减价之半。即故放令杀伤他人畜产者,各以故杀伤论。“
          但是……【为毛要但是呢?】
          中央政府为保护耕牛而颁布法律不能杀牛伤牛,汉代便开始,”法禁杀牛,犯之者诛“。不过咱翻翻后来的”平民小百科“《齐民要术》,里面关于咋样吃牛的食谱可也不少。”牛羊鹿肉皆得,方寸切,葱白研令碎,和盐、豉汁,仅令相淹,少时便炙。“——《齐名要术》
          而在唐代,看看《旧唐书·杜甫传》里的记载”永泰二年,啖牛肉白酒一夕而卒于耒阳,时年五十九。“——吃牛肉是堂而皇之上了史书了,当然,这里的牛肉究竟是来自“意外身亡”的牛,还是“自然老死”的牛,咱们就不得而知啦。
          不过唐代史料里关于吃牛肉的记载真的是比较少= =楼主我之前也找了挺久。比较明确是唐代发生的有一则在《大唐传载》里:
          “有士人平生好食熝牛头,一日忽梦其物故,拘至地府。酆都狱有牛头在旁, 其人了无畏惮,仍以手抚其头云:‘只者头子,大堪熝食。’牛头人笈而放回。“
          【大致意思是有个士人喜欢吃煮牛头,一天正做梦呢忽然被抓到地府。地府的酆都狱有牛头在看守,这个人一点也不怕,用手摸着牛头的脑袋说”你这个脑袋啊,够大啊,煮了吃正好啊。“这个牛头人赶紧把他一背送回阳世去鸟……】
          另外便是在鼎鼎有名的”烧尾“菜单里,有一道”水炼犊“,对这道菜的解释只有四个字”炙尽火力”,但这并不妨碍大家理解菜名里的“犊”字。
          因此也有人推测,唐代的人为了能“合法”地获取牛肉,将小牛犊排除在了法律中“牛马”之外。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楼2013-11-21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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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中国台湾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1-21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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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犀牛姐,帮你顶下


              IP属地:广东7楼2013-11-21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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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人和贬官不可同语
                ————————


                IP属地:江苏8楼2013-11-2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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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犀牛加油。


                  IP属地:江苏9楼2013-11-2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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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宝盛世】
                    天宝中,承平岁久,自开远门(长安城西门)至藩界一万二千里,居人满野,桑麻如织。
                    哥舒翰尝镇於青海,路既遥远,遣使常乘白骆驼以奏事,日驰五百里。


                    IP属地:江苏11楼2013-11-2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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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犀牛姐,还有木有补充?


                      IP属地:广东14楼2013-11-2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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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3-11-25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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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1楼的图,去吃东西了!


                          IP属地:中国台湾16楼2014-03-0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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