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花溪大道与溪北路交叉口地下人行通道自2013年11月14日起至2014年元月29日止进行施工。为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周边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届时花溪大道与溪北路交叉口将中断交通。现将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调整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13年11月14日起至2014年元月29日止,花溪大道与溪北路交叉口中断交通,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从花溪公园方向往返十里河滩、花溪区人民医院方向的车辆请从甲秀南路、南二环绕行;老城区往返花溪公园方向的车辆请从西二环、甲秀南路通行。
一、自2013年11月14日起至2014年元月29日止,花溪大道与溪北路交叉口中断交通,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从花溪公园方向往返十里河滩、花溪区人民医院方向的车辆请从甲秀南路、南二环绕行;老城区往返花溪公园方向的车辆请从西二环、甲秀南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