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一谈到保险就有传销的深刻烙印,而做保险的也一肚子委屈和不服。这里我以个人曾在平安短短几个月的经历来谈一下资深的感受吧。因为光情绪上的咒骂,肯定不能把事实说清楚,但是我想,从“法”来入手作为切入点来论述,应该能让那些讲道理的人看清问题吧。
先说一下平安的霸王条款:
你首先和新员工签订的是代理合同——那双方在法律上就是合作者的关系,因为劳动合同才是雇佣关系,这是法律层面的差别。现在平安的要求是既要求和你签订代理合同——这样,它可以省去给员工发工资及上保险的费用;同时平安在事实上却按照劳动雇佣合同模式管理你,你每天必须打卡,迟到、缺勤多少次扣除你多少多少钱。试问,你凭什么仅仅以代理合同就来扣除员工的钱啊?难道说代理合同意味着平安公司和保险代理人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么?
面对这种情况理屈词穷的平安往往会说:“我们加强出勤率管理是对员工好!为员工负责!!”——这简直是狡辩,你为员工好就是把人家那500元押金扣得一分不剩?这是在回避问题的狡辩,首先,你有什么权利去扣除员工的钱?还有,作为代理合同,法律上双方应该是合作者的平等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那么,既然你可以扣除我员工的500元押金那么试问按照法律的权责对等原则,保险代理人有什么能够制约平安保险公司的措施,比如说你可以扣除我500元押金,那么我是否也可以扣除你公司的办公用品和材料耗材作为对等措施!
每当平安遇到向我这样的人提出的问题,他们总是黔驴技穷。然后再说别人是对平安的恶意攻击,他们都是保险行业从业者中失败者的诳语。
什么是传销?——在美国队这个行业有一个经典定义,其中之一就是:加盟者有没有选择自由的不受约束的退出权力?在选择自由退出时是否可以得到代理公司返还的手续费用。我记得当年美国联邦调查团针对安利是否构成传销时,其中重点考察之一就是那些退出的员工是否可以自由选择退出,在办理退出手续时是否能正被安利公司返回曾经办理代理商时缴纳的手续费。
后来,安利的范例被称为国际社会审核是否为传销组织的经典案例——以后凡是涉嫌传销的案例都以当年美国联邦法院对安利的审核案例作为标准。安利实行可以自由自愿选择是否代理安利产品,当你想退出时,安利公司肯定会返回你当初办理代理手续时的费用,尽管这笔钱很小但起码说明这是一中对权力的尊重。因为,权力是有边界的,安利公司也正是因为尊重自己权力的行使边界所以也被裁定为合法的直销公司。这个案例不但影响美国也必然影响全世界到其他直销行业。
好啦,现在国内许多做保险的动辄说别人对保险是污蔑之词——首先,我也承认在世界范围内保险是合法的直销事业,但在中国,至少它存在半传销半直销的性质。代理员工的代理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被代理公司也就是保险公司的权力边界,它可以随意以各种名目克扣保险代理人的押金,而且员工不能完全自主地选择退出(虽然规定可以,但是在操纵上肯定会被主任、部经理,业务部进行拖延,很难当天办理完毕,这点与办理加入手续时的一路绿灯完全不一样),还有就是退出保险时,一般会被克扣保险代理人费用,可笑的是,500元钱也不是一笔大数字但是保险公司——哦,对哦了,是中国的保险公司,肯定会雁过拔毛的。
总之,窃以为保险在中国是个类似“半传销”的组织,应该是无疑的。不服,欢迎来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