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奈斯博深知把爱好变成职业,并处理好事业和生活的平衡,必然要做出很多妥协。白天他仍是个股票经纪,晚上继续开演唱会。同时他还在进修金融分析师的课程。后来,他被猎头挖去挪威最大的金融经纪公司DnB, 负责组建一个新部门,合同期两年。这样一来,奈斯博更忙了。晚上演出,白天工作,一年之后,他就精疲力竭,对周围的人和事包括自己都产生了厌恶情绪。于是,他通知乐队和公司老板,他必须休假半年,然后就飞去了澳大利亚,离挪威远远的。好在,他还带了笔记本电脑。他所以带上了电脑是因为一个出版社的人曾建议他写本书,描写乐队生活。他很受启发,意识到自己已经可以试着写小说,只是如何开头的问题了。不管怎样,这本小说必须像作家桑德默赛(挪威作家)说的那样,只包含两个值得写的内容:谋杀和爱。
从奥斯陆飞到悉尼要30个小时左右。在此期间,奈斯博已经构思好了小说情节。到酒店后,他就开始写。当时已是深夜,他还没倒过来时差。而他写的就是一个叫哈里的人,刚到悉尼,住在同一间酒店,也没倒过来时差… 等奈斯博回到奥斯陆时,小说已经快完成了。一回到家,他放下行李就继续写,不停的写,连吃饭和睡觉都嫌耽误时间。这段日子是他人生特美好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