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酒吧 关注:70,046贴子:260,169

我也出道题吧,不许度娘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五个绝顶聪明的人抢了一批黄金,这批黄金1000枚,到了一个孤岛上分赃。方式如下
1.首先老大提出分赃方法,如果超过半数不同意,则坑杀老大,由老二提方法
2.依次类推直到最后的人提出方法
请问老大在保住节操的前提下的最大收益是多少枚金币
注:绝顶聪明即能考虑到多诱人能考虑到的事,都以能保住节操为大前提。


1楼2013-08-07 00:55回复
    第二题:有100个钱袋子,每个袋子里有100枚金币,每个正常的金币重100g,其中有一袋是假金币,每个金币重99g。
    现在有一杆带有刻度的称,此称称重无上限。
    问:最少几次能把假金币找出来。


    2楼2013-08-07 01:01
    收起回复
      500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8-07 06:55
      收起回复
        老大分1000,原因和方法自己想


        5楼2013-08-07 07:50
        收起回复
          第三题:八枚金币,其中一枚是假的,真假金币重量相仿但不知道是略轻还是略重。
          问:最少几次能把假金币找出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08-07 07:58
          收起回复
            我会弱弱的承认自己智商是硬伤嘛!,坐等答案解惑。。。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8-07 08:21
            回复
              375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3-08-07 09:04
              回复
                200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3-08-07 09:07
                回复
                  晚上回来公布三题答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08-07 09:28
                  回复
                    没人啊
                    那先爆答案
                    第一题老大最大收益是997枚金币
                    分配方法和理由晚上公布。
                    第二题只要一次就能称出来,方法晚上公布。
                    第三题需要三次。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3-08-07 10:50
                    回复
                      博弈论的经典案例,强盗分金模型,需要逆向思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08-07 15:41
                      收起回复
                        第四题,把第三题中八枚金币改为10枚金币,其中一枚假的,假的重量跟真的不一样。
                        一杆天平,无砝码。
                        问几次能称出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08-07 16:43
                        回复
                          居然被加精了~~吧主,我已经洗白白了,来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3-08-07 19:52
                          回复
                            先给第一题答案
                            看下图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08-07 19:58
                            回复
                              第三题关系复杂,方法,将8枚金币分为2.2.1.1.1.1六份,三次能找出假金币。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3-08-07 20: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