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贴吧里看了两篇帖子,去年的,主要是针对琵莎麦的,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所发,但是观点一致,认为我们可爱的瓦妮达破坏了琵莎麦的感情,在此不对原帖评论,只想客观,但不一定公证的发表意见,无针对性… 如果亲们都是从头追到尾,应该知道,结婚之前,瓦妮达与巴贾之间,并无实质性的接触,几次邂逅都是在完全不认识的情况下,直至结婚当天两人才是正式认识彼此,而在瓦妮达知道了要娶她的人是巴贾玛哈沙少校时,她是不同意嫁的,是因为巴贾说了喜欢她,请求她嫁给他的,当然巴贾当时也是被逼无奈的,但是他的无奈不仅仅源于瓦妮达的父亲廖先生,而是他的母亲和琵莎麦促成了他的婚姻… 在巴贾与瓦妮达的协议婚姻里,只是延长了还款日期,而不是说巴贾娶了瓦妮达就可以抵消欠款,那么也就是说,如果离婚的前提条件就是要么还清债务,要么破产,那如果琵莎麦在同意巴贾还清债务后离婚在娶她的时候提出先破产,赚够钱在结婚,那还会不会有这婚姻呢?琵莎麦的爱没有错,她也不坏,只是她对爱情的保卫战,打错了时间… 不要举例比较爱情,不同时期,不同人物,不同地点人们所经历的爱情是不一样的,怎么能拿来比较呢?琵莎麦真的不坏,对于女人来说,她是现实的,她的爱情里要有房子面包作为保障,这样的女人不可爱,但也不可恨,却也不值得同情与怜悯…如果爱情不够纯粹,那就不叫爱情,琵莎麦对于巴贾我想那也不是爱吧…只是巴贾可以提供给她她所需要的,也许最后她的拼命挽回并不是需要巴贾这个人,而是不甘心吧…巴贾是她一步步推给瓦妮达的…怪不了任何人…女人没有同男人同甘共苦的勇气,还谈什么爱呢?我也不认为巴贾少校变心了,应该说她根本没有拥有过巴贾的心…巴贾对于琵莎麦多的也许是那份认定,和责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