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金牌50个,其全部为国家集训队队员;只有国家集训队队员才能获得金牌。
2. 50个金牌的前60%(30名)来自A类的前30名选手,其余40%(20名)由A类的其他选手与所有B类选手合并后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取,如有选手退出国家集训队或放弃国家队候选队员资格,表明放弃金牌,后面选手将依次递补。如第50名金牌有同分时,同分选手按上年NOIP成绩排序,高分者入选;如仍然同分,年龄小者入选。
3. A、B类选手合并排序的第100名选手的分数为银牌最低分数线,即银牌选手为50名。
4.铜牌分数线参照A类选手金银铜牌获奖总比例为65%划定。
5. A、B类获奖选手均获得同等资质的奖励证书,A类获奖选手还将获得奖牌。
6. C类选手等同于B类选手。
7. D类选手成绩证明参照上述获奖分数线标注。D类选手只获成绩证明,无获奖证书和奖牌。
8.已获得国际金牌的选手不再进入国家集训队。此前已获得保送资格的选手如再次进入国家集训队将同样占用国家集训队的名额。
2. 50个金牌的前60%(30名)来自A类的前30名选手,其余40%(20名)由A类的其他选手与所有B类选手合并后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取,如有选手退出国家集训队或放弃国家队候选队员资格,表明放弃金牌,后面选手将依次递补。如第50名金牌有同分时,同分选手按上年NOIP成绩排序,高分者入选;如仍然同分,年龄小者入选。
3. A、B类选手合并排序的第100名选手的分数为银牌最低分数线,即银牌选手为50名。
4.铜牌分数线参照A类选手金银铜牌获奖总比例为65%划定。
5. A、B类获奖选手均获得同等资质的奖励证书,A类获奖选手还将获得奖牌。
6. C类选手等同于B类选手。
7. D类选手成绩证明参照上述获奖分数线标注。D类选手只获成绩证明,无获奖证书和奖牌。
8.已获得国际金牌的选手不再进入国家集训队。此前已获得保送资格的选手如再次进入国家集训队将同样占用国家集训队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