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立场与“人”的立场
所谓伦理学就是专注于“人-人”关系,或者“己-人”关系。在对这种关系的理解和设定中,有一个大前提:“人-人”或者“己-人”是平等的还是倾斜的。如果是平等的,那么,“施”不“施”,怎么“施”,“施”什么,我可以自由选择;“受”不“受”,怎么“受”,“受”什么,你可以自由选择。如果是倾斜的,那么,“施”不“施”,怎么“施”,“施”什么,我可以自由选择;“受”不“受”,怎么“受”,“受”什么,你不可以自由选择。还是一种“义务”,你是没有选择权的。倾斜的原因在于,“己”是精英——政治或文化的——我可以“高瞻远瞩”,是绝对值赋予者。我“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人”是“群氓”,你需要我的指引……
则:1、 己所欲,如之何?
从“施方”看:
2、己所欲――绝对值为正;自赋值为正 ――结论为正,是否施与人? 尽管施,受则是“人”自己的事。
3、己所欲――绝对值为负;自赋值为负 ――结论为负,施于人为错,当然不会施于人。
4、己所欲――绝对值为正;自赋值为负 ――不会施于人,然而是否应当施于人?尽管施,受则是“人”自己的事。
5、己所欲――绝对值为负;自赋值为正 ――结论为负,施于人为错,自己欲施,是否当施?尽管施,受则是“人”自己的事。
6、己所欲――绝对值为正;自赋值为正 ――是否可以强施于人?若强施为错,则文化为正;若文化不成,则武力加诛为正? 这就是“法西斯”!!(法西斯并不是把错误的东西强加于人,把东西强加于人)
从“受方”看:
7、己所不欲――绝对值为正;自赋值为正 ――均为正值,当然不受于人。
8、己所不欲――绝对值为负;自赋值为负 ――不受于人为负,是否强不受于人就对? 是的,
9、己所不欲――绝对值为正;自赋值为负 ――是否应当接受?自己怎样接受?别人怎样使他接受?
比如肉对素食者,不接受。
10、己所不欲――绝对值为负;自赋值为正 ――接受是否应当?自己怎样改变错误认识?别人怎样使他改变错误认识?他硬是不改变,怎么办?
最后的问题是:
11、绝对值谁赋? 无人能赋
12、自赋值何以判断正误?只能根据当事人的自我判断,边界是这种自我判断不妨碍涉及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