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综合素质的培养方面,许多父母在观念和方法上都存在许多不足。比如在习惯培养上,我们就存在一些观念上的误区。许多家长过于关心对孩子的养育,也就是说片面关心孩子的健康素质和聪明素质,而不太注意培养孩子的精神意志力的培养,包括孩子的同理爱心、自立能力、拼搏精神、意志耐力等。
比如孩子学走路时,跌倒是常有的事。我们一般的父母在孩子跌倒时,几乎都不是鼓励孩子自己奋力爬起来,而是赶快把孩子搀扶起来。有些家长把孩子搀扶起来后,还帮助孩子用脚跺地:“是你害得我宝宝摔跤了,踩死你!”殊不知,这种情况多了,孩子就认为:自己跌倒了总会有大人来搀扶,慢慢就形成了依赖思想。跌倒了,原因不在自己,而是地面不平或者别的东西,地面或别的东西要负责,慢慢地就会形成凡事责怪他人、推卸责任的习惯。长大了,碰到困难甚至犯了错误,首先想到的是靠父母来解决,或者找关系、求助亲戚朋友来帮忙,然后就是把犯错的一切责任全部推卸给别人或其他客观原因上,就是不愿意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也不是自己首先想办法独立解决,更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想问题,很难有同情心。
孩子跌倒了,正确的做法是:
1、在监护范围保证孩子安全的基础上,表达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并让孩子听到、感觉到父母的爱,爱是最伟大力量;
2、首先叫孩子四肢动一动,观察伤害程度。伤害不重就鼓励孩子自己爬起来,告诉他爬起来的方法,尽可能不搀扶;
3、孩子一旦爬起来了,就要马上表扬,表扬他的勇敢、能干,并对孩子的疼痛进行关心、抚摸、安慰;
4、和孩子一起分析跌倒的原因。同时告诉孩子,跌倒了,宝宝痛,地面也痛,以后要小心走路。这样就慢慢让孩子懂得,跌倒了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对地面也有同理心。
再比如,一些家长生怕孩子吃了一点苦,总是想把孩子含在嘴里抱在怀里,而不是根据孩子有“无知者无畏”的特点,在安全保障和监护的情况下鼓励和指导孩子去进行简单的冒险,更不愿让孩子去主动接受一些必要的挫折,这种过分的保护对培养孩子的适应能力和提高精神意志素质是非常不利的。
中国的家长总是处于一种莫名其妙的矛盾之中,一方面他们可以过分溺爱孩子,但是却不注意培养孩子的正确方法和良好习惯,不注意去纠正孩子的不良习惯;另一方面他们可以把小孩很放心地交给爷爷奶奶,或者随便托付给邻居,更有甚者可以把孩子一个人关在家里而自己出去玩乐。这种过于溺爱同时又不认真履行培养监护责任的行为,不但不利于孩子的能力提高,更有害的是不利于孩子的自信心和意志力的树立。眼下,许多中国孩子从小就能背诗歌、会算数,但总是自信心不高,胆小怕事,动手能力弱,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勇气承担责任,与伙伴玩耍总是吵架等,这就是我们的家庭教学没有顺应孩子的发展特征,没有从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个体成功的长远需要,来进行正确方法和良好习惯的培养的结果。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艾米·哈里斯和托马斯·哈里斯在对人的自信心研究中发现,所有的儿童都会在出生后的第一年或第二年就得出了“我不行,您行”的结论,这是对现实认识的结果,因为他们从父母那里得到了赖以生存的一切,父母对他们的生存至关重要。这个结论使他们在童年环境中处于依赖地位的自然产物,并被永久的印刻在心目中。随着孩子的渐渐长大,他们的自我意识得到了确立,通过与别人的相互作用和自身能力的增强,他会得出“我行,您也行”的结论。这个时候父母一定要遵循孩子的发展规律,应该顺应孩子的心理,鼓励孩子从完全依赖中慢慢离开,训练孩子独立主动地适应环境,训练他们勇敢接受各种挫折、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能力和习惯,必要时还要鼓励他们敢于改造环境的勇气,让孩子慢慢树立独立自主的意识和自信心理。这个时候的父母不要包办一切,更不应该把一切责任推向外部。
相对来讲,我国对学前教学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研究也不够,有些观念还存在与时代发展不符的缺陷。但是学前阶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学阶段,一方面我们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另一方面要尽快认识和掌握胎教早教的规律、理念和具体方法,并且应用到具体的生儿育女的过程中去,为每一个父母的后代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论引导和方法指导,为下一代素质的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