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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丽文化】吧规:〓〓〓★★ 魅丽文化吧规试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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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2-07-28 16:52回复
    ———————————————————-—☆ 魅丽文化吧简介 ☆———————————————————
    魅丽文化:长沙魅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创新、激情、服务的理念及精致畅销的产品在中国青少年阅读领域拥有强大影响力的年轻公司,目前已培养帮助了一大批中国青年作家成名立业,实现了巨大的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
    我们致力于13-25岁这一最具有商业价值和潜力的受众群体的阅读产品开发,拥有和培养了策划、设计、调研、写作、编辑、出版等多方面业界顶尖专业人才,通过向青少年提供优质读物,目前已拥有数百万忠实读者群体。我们的目标是培养中国最优秀的青年及青少年知名作家,为社会提供优质畅销、健康向上、积极正面的阅读产品,为公司全面实现“中国青少年第一 阅读品牌”而努力。
    湖南魅丽文化通过整合报刊书与销售渠道相关资源进入湖南出版发行市场,成立湖南魅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图文设平面设计、出版选题与策划、文化活动组织、策划;书刊发行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公司有着稳定的渠道和销售市场,及时贯彻执行出版局改革精神,以定王台书市和报刊亭为销售平台,在零售与批发业务上实行灵活、快捷、优质、完善的经营手段,为青少年提供质优价廉的书报刊,以实现“中国青少年第一阅读品牌”为目标的年轻而强大的文化传播公司
    =================================魅丽文化简介仅供参考=====================================
    


    2楼2012-07-2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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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帖格式 ☆———————————————————
      为保持贴吧整齐美观,发帖格式一律为:【魅丽文化】XX:XXXXXXXXXX
      如:
      “【魅丽文化】吧务:吧务通知”
      “【魅丽文化】吧规:吧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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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爪机党实在打不出这种【】括号可用[ ]这种中括号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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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许水贴,但纯水勿扰,过量发布者视情况将被警告,警告无用者将会面临封禁等处罚。
      ☆允许转载,转载应尽量在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注明出处和原作者。转载行为应是合法的。
      =================================不按照规者请不要责怪管理组狠=====================================
      


      3楼2012-07-2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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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帖要求 ☆————————————————————
        ☆不禁止回复挖坟,但除置顶贴、精华帖以外,请勿连续回复最后回复距今已经15天的帖子,发现则作封号处理
        ☆禁止在回帖中请出现任何侮辱楼主,他人,(公认脑残者除外)一经发现作封号处理
        ☆禁止在贴内刷屏,发H,血腥,暴力,病毒,恶心图等等,发现则作封号处理
        ☆禁止匿名回帖
        =================================不按照规者请不要怪管理组狠=====================================
        


        4楼2012-07-2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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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D要求 ☆————————————————————
          ☆禁止使用不良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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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没有经过吧务同意使用官方字眼ID
          ☆如发觉自己的号被模仿可以向管理组投诉
          =================================不按照规者请不要怪管理组狠=====================================


          5楼2012-07-2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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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规处理 ☆————————————————————
            ☆ 违反吧规的吧友将进行酌情的处罚。情节较轻者,将进行警告处理。警告不听以及明显违反吧规者,将进行天数不等的封禁处理。情节极为严重者,将进行长期封禁。部分明确的影响恶劣或威胁到本吧安全的,在讨论并批准后将进行永久性封禁。
            ☆ 裸奔发帖跟帖、无格式贴、裸奔发帖、跟帖数次,屡劝不止者,最低处罚:封禁1天
            ☆ 换马甲屠版者,最低处罚:封禁3天
            ☆ 本吧支持各类原创作品,恶意拆楼者,最低处罚:封禁3天
            ☆对吧务人员管理不服者可进行申诉,但任何情况下不得干扰吧务人员的正常操作。违者,最低处罚:封禁3天
            ☆ 无意义屠版者最低处罚:封禁1天;情节恶劣者,最低处罚:封禁5天
            ☆ 对爆吧情况,请不要回复帖子,以免被连累。参与爆吧者,最低处罚:封禁10天
            ☆ 严禁发表任何形式的侮辱、谩骂等有损各吧友人格等言论,违者删帖,严重违反者最低处罚:封禁10天
            =================================不按照规者请不要怪管理组狠=====================================


            6楼2012-07-2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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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丽分割线 ☆———————————————————


              7楼2012-07-2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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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补充违规处罚规定
                说明:本部分规定为本吧管理组在百度贴吧协议之外进行的补充规定,属于本吧内部管理办法,如有与百度贴吧协议冲突的内容,则应以百度贴吧协议为准。
                1--本吧吧主或小吧主有权根据自己判断删除疑似辱骂贴,被删贴者有权在帖子被删除后向吧主申诉并申请回复帖子。
                2--网友有权请求吧主或小吧主帮助其删除 该网友所发的 有错别字或排版错误 的某一贴子,但吧主可酌情提供帮助或者拒绝帮助。吧主小吧主可自行删除其所发的 有错别字或排版错误 的帖子并重发。
                3--吧主有权对于被顶起的古老的坟贴(半年以前发布的主题为坟贴)进行鉴别后,删除无讨论价值的坟贴主题。
                4--注册马甲或直接使用IP身份发言攻击本吧会员者,吧主有权直接封停攻击者的ID和IP发言权,对于会员与新马甲的争执引发的会员违规,吧主可根据保护会员的原则免除对会员的封号处罚。
                5--吧主一经确认注册马甲或使用IP身份捣乱者为本吧某一常用ID,将记录在案,将来有必要时,吧主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或 禁止其主ID在本吧的一切发言活动。取消会员资格或禁止主ID发言后,须待吧主长期观察,发现该网友确有改过后方能重新允许其加入会员或恢复其主ID发言权。


                8楼2012-07-2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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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精品贴设置标准
                  网友在本吧发布的主题帖子,与本吧原有帖子内容都不雷同,且符合以下标准中任意一条即有资格成为精品贴(欢迎大家推荐):
                  1--原创文章,正文字数(不算标题)不少于500(不含标点,图片内文字也可计算字数),网友对文章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2--贴图帖,图片不少于15幅,网友对帖子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3--转载文章,标题注明“转载”和原作者,正文字数(不算标题)不少于1000(不含标点,图片内文字也可计算字数),网友对文章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4--视频帖,视频不少于一个,网友对帖子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5--其他(吧主、小吧视情况而定)


                  9楼2012-07-2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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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置顶贴标准
                    1--网友在本吧发布的主题,吧主有权自行判断其是否值得引起关注,对于值得网友关注的主题,无论是否精品,吧主有权对其予以暂时置顶推荐给网友,并可随时撤销置顶。
                    2--对于吧主或小吧主发布的重要管理通知,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并随时撤销置顶。
                    3--对于网友发起的贴吧活动的专用宣传贴,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并随时撤销置顶。
                    4--对于违规发言或违规行为的证据贴,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进行示众,并可随时撤销置顶。
                    5--其他(吧务组视情况而定)


                    10楼2012-07-2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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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丽分割线 ☆———————————————————


                      11楼2012-07-2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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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d。禁水。禁回复。谢谢合作 ☆———————————————————


                        13楼2012-07-2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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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1月31日,右侧模板自定义链接申请成功。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6楼2013-01-3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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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我能问个问题吗?


                            17楼2013-03-2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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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人家想写文但不知发在哪里怎么办呢儿~~~


                              18楼2013-04-23 13:18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