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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txt】狼与香辛料第17卷的三个短篇下载或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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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依旧是新鲜的橙汁~度娘~……下面别插,会怀孕的


IP属地:广西1楼2012-03-07 23:1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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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商人与黯色的骑士.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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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西2楼2012-03-0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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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16: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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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不可思议地,无人居住的房子不需任何理由,就会以惊人的速度腐朽老化。
        房子的窗户会破裂,土质地面会凸起,屋顶会坍塌。
        这栋为可怜旅人遮风避雨的屋顶曾有着气派的外观,但如今就连在蒙蒙细雨之中,也显得摇摇欲坠。
        可能是因为这栋石造建筑物的地基打得牢固,支撑建筑物四角的支柱周围部位,还看得出昔日住宅的影子。罗伦斯此刻正挤进支柱底下躲雨。
        碍于这样的状况,罗伦斯把载了货物的马车以及拉马车的马儿,分别安置在对面的支柱旁,以及隔壁栋的支柱旁。
        罗伦斯靠着墙壁坐在地上生火时,从破了洞的屋顶清楚看见阴沉沉的乌云。
        「怎么着?火还没生好啊?」
        说着,身材娇小的少女一边拍去长袍上的水,一边贴着墙壁走来。
        少女出现在老朽的石造建筑物底下,看起来就像是一名为了巡礼而踏入老旧圣人遗迹的虔诚修女。
        然而,少女一来到罗伦斯身边,立刻脱下长袍甩动身体的模样,想必会让人觉得有点不对劲。
        尽管拥有如贵族般的美丽亚麻色长发,少女头上却有一对动物耳朵,以一个十多岁的少女来说显得太过纤细的腰部后方,垂挂着动物的尾巴。
        罗伦斯以商人身份自立门户至今,已进入第七个年头,而与他一起旅行的少女,据说是高龄好几百岁、拥有贤狼之名的巨狼化身——赫萝。
        「你还好意思这么说。我这么勤快地在生火,你却在旁边拍长袍上的水。」
        生火步骤是拿着一敲就会冒出火花的矿石敲打几次,然后,把事先碾碎、洗过、加以干燥后撕碎的草茎点燃。在那之后会接着点燃麦杆,再让火势转移到木头上。
        拍去水分后,赫萝再次穿上长袍。看见罗伦斯总算让火势转移到麦杆上,赫萝露出有些冷漠的表情。
        「咱还以为汝的怒火能够加快生火速度。」
        对于罗伦斯方才的挖苦话语,赫萝似乎没有要正面响应的意思。
        赫萝一副把罗伦斯的话当成耳边风的模样,蹲在火堆旁烘着双手。
        火势也蔓延到了罗伦斯用短剑所削下的木屑,并顺利烧起木柴。过了没多久后,火堆便熊熊燃烧起来。
        「话说回来,刚才真的是千钧一发。」
        罗伦斯从木柴当中挑出带有树枝的木柴后,一边用短剑砍下树枝,一边说道。
        「嗯。谁叫有个大笨驴商人把拒绝不了的笨重货物载在货台上,才会拖慢行程。咱差点就要被迫在雨中睡觉。」
        赫萝先铺上抹过油的鞣皮,然后躺在鞣皮上这么说。
        几天前经过城镇时,罗伦斯因为拒绝不了认识的旅行商人之托,而把盐鲱渍鱼载在货台上。
        由于加上了鲱鱼的重量,一路上马车只能够缓慢前进,接着就碰到了这场雨。
        不过,比起这件事情,赫萝肯定纯粹是讨厌味道很重的盐渍鲱鱼放在货台上。货台是赫萝的休息场所,她平常不是在上面悠哉午睡,就是梳理毛发,而赫萝的嗅觉太灵敏了。
        「不过,也赚到了值得的利益。」
        罗伦斯把树枝削尖,然后从货物里取出几尾盐渍鲱鱼,再用树枝从嘴巴刺起鲱鱼,一尾一尾地立在火堆四周。
        照物主给的条件,罗伦斯最多可以吃掉十尾鲱鱼。
        难得有鱼可以吃,如果想要做点费工夫的料理,可以用树皮连同洋葱、蒜头奶油和鱼一起包裹,然后埋进土里,并在上方生火。经过一段时间后,只要挪开火堆再打开树皮,一道咸味十足又甘甜的蒸鱼料理即大功告成。
        罗伦斯今晚之所以没有这么做,是因为知道赫萝一旦吃了这样的料理,下次光是烤过的鱼就会满足不了她。
        好东西让人看了就会想要,吃了就忘不了。
        只要不知道存在,也就不会有想吃的念头。
        「嗯。这鱼烤过后……嗯,闻起来确实很香呐。」
        听到油脂滋滋作响的声音,赫萝立刻甩动起尾巴。
        罗伦斯露出苦笑,并把所有木屑丢进火堆里。
        「现在是在森林里,所以不用担心会因为香味而引来一些有的没的,但老鼠比较让人担心。」
      


      IP属地:广西3楼2012-03-07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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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上天的旨意。幸好没把你射死。」
          男子扬起嘴角说道,但罗伦斯分辨不出对方是否是在开玩笑。
          不过,男子站起来后,立刻转过身子走了出去。
          「逃过一劫了吗?」罗伦斯静静待在马儿底下这么想着时,老人忽然回过头说:
          「喂!还在那里干嘛?你不是说迷路了吗?」
          罗伦斯轻轻地探出头后,老人指向山丘上的石碉堡这么说:
          「招待一下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吃饭有何不可。而且,我也有事要拜托你。」
          一个守护碉堡的弓箭手,还真敢说出这样的台词。
          老人表现得好像自己就是碉堡的主人一样。以这年纪来说,老人的牙齿还算齐全,老人露出牙齿笑着这么做了自我介绍:
          「我是弗理德,负责管理珍菲尔伯爵统治下的鲁姆碉堡。我是受到认同的一城之主。」
          弗理德的说法,像是识破罗伦斯嘲弄他模仿碉堡主人的内心想法。不过,说完话后,弗理德仰望起石碉堡,忽然放松了表情,一副难为情的模样笑着说:
          「话虽这么说,我已经很久不曾对人射箭了。唉呀,还好没有射中。」
          弗理德大笑一阵后,往山坡上走去。
          罗伦斯在马儿底下注视着弗理德的背影好一会儿,感到有些惊讶和困惑。罗伦斯听过珍菲尔伯爵之名。珍菲尔伯爵曾经统治过这一带地区,是个容易得意忘形而出了名的领主。不过,现在只有去到街道旁的客栈,才会从老板口中听到珍菲尔伯爵的话题。
          毕竟这位领主统治这块土地,已是超过十年前的事情。
          弗理德在这座没了主人的石碉堡里,到底在做什么呢?
          士兵舍弃碉堡后,经常会听到有盗贼在碉堡住了下来,弗理德也是同伙吗?
          如果是这样,怎么完全感觉不出弗理德想要抢夺行李?
          如果为了无益的事情冒险,就会失去商人的资格,但商人如果缺乏好奇心,同样不够格。
          罗伦斯默思了一会儿后,最后决定爬出马儿底下,并捡起弗理德射出的箭矢丢到货台上,然后握住缰绳追着弗理德而去。  通往碉堡的螺旋状道路受到完善的维护,斜坡上到处打入了削尖的木桩。虽然碉堡的气派模样给人「就是此刻敌人攻来,也能够立即做出防御」的感觉,但似乎少了一些霸气。
          直到穿过敞开的石门后,罗伦斯才发现少了霸气的原因,是出在碉堡太安静了。
          「……唉~到了这把年纪,光是要上下坡都很吃力。」
          让马车进到中庭后,弗理德一边用弓拍打腰部,一边这么说。
          搭建得坚固的石墙内侧,也有着维护完善的碉堡生活。
          碉堡内的设施齐全,包括家畜寮舍、菜园、马厩,还有墓地和小小的祭坛,祭坛上还摆设着鲜花。
          二层楼高的建筑物外观美丽,一眼就能看出有人员在维护,感觉上敞开的木窗或门后随时可能有人探出头来。
          然而,罗伦斯照着弗理德指示绑住马儿的这段时间,不仅没有人探出头来,甚至感觉不出有其他人的动静。
          罗伦斯只听见了猪、鸡,以及少许羊只的叫声。
          说得直率一些,碉堡内安静得像是所有士兵全逃了出去一样。
          「嗯。我本来以为是我多心,但你的脸色还真的很差呢。」
          在弗理德带路下,罗伦斯一边一起走着,一边观察四周状况时,忽然听到弗理德这么说。
          因为隐瞒也没有用,所以罗伦斯老实地回答:
          「老实说,我前天吃过饭后,就没再吃过东西了。」
          「嗯,原来是这样啊。那我招待起来会比较有成就感。就来准备刚切好的猪肉,还有……啊!对了,今天早上保罗那家伙在水道里生了鸡蛋……」
          弗理德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走进建筑物内。
          虽然大家会说年纪大了就容易自言自语,但如果罗伦斯观察得没错,弗理德的表现应该是独居过久的人会有的特征。
          罗伦斯想着这些事情,跟着走进屋内后,看见了干净又整齐的厨房。
          「往这边走。」
          罗伦斯通过还可看见泛红余烬的炉灶,被带到最里面的房间。
          房间里放着老旧的木桌和椅子。
          虽然罗伦斯坐下来后听见让人不安的嘎吱声,但椅子上一尘不染。
          「哦哦,那椅子还撑得住你的重量啊?看来我的技术也还不错。」
          虽然弗理德以一城之主自居,但似乎不讨厌做木工。
          话说回来,如果是一城之主,根本不会亲自带着武器特地来到出现在来访者面前。再说,如果一城之主走出碉堡,不就失去了要塞的意义?
          「你就放轻松一点吧。这碉堡只有我和你而已。」
          罗伦斯听过单独座落在森林里的小屋里,住着独居美女的故事。
          通常这个美女不是魔女、妖精就是恶魔,而且带来幸运的可能性极低。
          不过,如果换成是看见来访者就射箭的老人,会是什么状况呢?
          总觉得好像没必要把老人当成怪物之类的存在。
          「您一直独自住在这里吗?」
          听到罗伦斯的询问后,弗理德露出笑容。
          罗伦斯知道不是自己多心,总觉得那笑容像是带着自嘲意味。
          「我被指派到这里时,还有五位勇敢的属下。后来一人接着一人脱队,最后只剩下我一人。」
          「是因为战争吗?」
          罗伦斯接着询问后,弗理德便露出了严肃的表情。
          罗伦斯心想该不会问了不该问的话题时,突然听到弗理德仰天大笑。
          「哈!哈!哈!如果是战争就好了。我被派到这里已经十几年了,现在只有迷了路的人才会来这里!」
          弗理德大笑说道,然后突然嘴巴一闭,瞪着罗伦斯说:
          「你顶多是吃晚餐时小心一点就好。免得吃太饱会不想出发。」
          然后,弗理德又笑了起来,跟着急急忙忙地往厨房走去。
          虽然知道这里不是通往恶魔所在的地狱入口,但罗伦斯忍不住暗自嘀咕:「真是闯进了一个奇妙的地方。」
        


        6楼2012-03-07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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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时间还算早,屋外也刚染上暗红色不久,但弗理德已经端出在蛋汁里放入肉干,然后用动物油和大块蔬菜一起炒过的料理。
            餐桌上的小麦面包似乎是最近才在碉堡里烤出来,吃起来依然蓬松柔软;端出来的酒似乎也是在碉堡里酿造的麦芽啤酒。喝了一口后,发现放了大量可在庭院菜园里看见的香草。
            这确实是一场盛情款待。
            而且,在罗伦斯担心被下毒而心生戒心之前,弗理德已经先开心地干了杯,并表现出让人感觉不出是个老年人的旺盛食欲。
            「嗯,果然比一个人吃饭的时候好吃多了。快吃啊!怎么啦?年轻人就要多吃一点啊。你杯子里的酒怎么都没有减少?」
            罗伦斯当然饿坏了。
            罗伦斯开动后,转眼间便吃光了料理,那速度之快让弗理德都瞪大了眼睛。
            「真是吃得太饱了。」
            弗理德拿起方才用来切肉和面包的短剑砍下枝条当牙签,然后叼着牙签这么说。果不其然,虽然弗理德自称是一城之主,但看起来却像一般会在村落里下田种菜的健朗老人,绝非贵族或骑士之流。
            用餐时弗理德不断向罗伦斯发问,像是「从哪里来的啊?在做什么生意?故乡在哪里?娶老婆了没有?」之类的问个没完。因为必须回答问题,又要把好吃的料理吃下肚,所以罗伦斯根本没有多余时间发问。
            如果想要展开反攻,现在正是时候。
            「谢谢您招待如此佳肴。如果要在客栈吃到这样的料理,肯定要拿出金币来。」
            罗伦斯以符合商人的作风,殷勤地道谢。
            「这样啊。哈!哈!哈!」
            喝了酒而脸颊泛红的弗理德好心情地大笑,发出「嗯、嗯」的声音频频点着头。
            「不仅是小麦面包烤得好吃,猪肉的肉质也是好得不得了。不过,这里的土地应该种不出小麦来,要准备猪或羊的饲料也不可能自给自足吧。您是怎么处理的呢?」
            弗理德脸上挂着笑容,注视着被用来取代盘子,并且吸取了大量油脂的面包。
            虽然脸上带着笑容,但明显看得出弗理德在思考着什么。
            老人家总是会因为很想把一般会忌讳说出来的往事说给别人听,而痛苦挣扎。
            「而且……珍菲尔伯爵已经在好几年前就……」
            「嗯。」
            弗理德很快就拿定了主意。
            点了点头后,弗理德拿起用来取代盘子的面包,跟着把面包撕成四大块,那动作就像要撕去内心里的训诫一样。
            「我收到最后一封信,已经是六年前的事情了。寄信者还是一个自称是伯爵外甥的骑士。伯爵似乎是在远征之地病死,实在很可惜,就这样少了一位人才。」
            弗理德所说的内容,与罗伦斯的记忆果然没什么太大出入。
            「那封信写着伯爵的遗言。遗言上说要把这座碉堡托付给我,还要我好好守护领地。信里还写着杜拉修道院会送来足够的生活所需品。虽然伯爵的个性爽朗,就连诗人都会歌颂他,也有很多逸闻,但同样一直认真地经营自己的人脉。」
            罗伦斯心想珍菲尔伯爵可能是在领地收入较多的时期,一直捐钱给修道院。
            原来就是因为这样,弗理德才能够在这座单独座落于不毛之地的山丘碉堡里独自生活。
            「我原本是来自一个了无生气的村落。在超过二十年以前,在全世界掀起暴风般的大战热气之中,我当过了冒牌佣兵。我就是在那时候知道伯爵知行合一的作风。伯爵是个让人非常愿意服侍他的主人。」
            「您是在说……从鞋匠到牧羊人都会梦想出人头地的战乱时代吧。」
            罗伦斯一边邀弗理德喝酒,一边说道。弗理德露出惊讶表情,然后一副满意模样点了点头。
            「没错。我说的就是不管是再怎么荒凉的不毛之地,诸侯也都会为了得到那块土地,而手拿武器奔走的时代。」
            弗理德以符合老人的作风,一副感到怀念,又显得有些骄傲的模样描述着往事。
            不过,罗伦斯心里很明白。他知道事实上只有极小一部分的地区发生战争,却被形容成宛如全世界充满战乱似的故事。这是因为那场战役实在太过壮烈,所以在各地城镇掀起话题。
          


          IP属地:广西7楼2012-03-0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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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伦斯当然没有要泼冷水的意思,于是保持着沉默。不过,弗理德忽然喝了一口酒,然后看似愉快地注视着罗伦斯说:
              「哈哈!你还这么年轻,却懂得自制。我还以为你会说『你这个无知的老头子』呢。」
              弗理德的话语让罗伦斯感到惊讶,而不禁露出苦笑。
              虽然待在这种荒郊野外,但弗理德确实知道时代变了。
              「明明是发生在遥远地方的战争,不知不觉中却被误解成是在争夺邻近土地的例子并不罕见。那场战乱透过人们口耳相传而延烧了下去。不管是住在城镇的人,还是在村里耕作的人,都很少有机会出外旅行。而且,旅人也都像你一样,不会做出泼村民冷水的举动。不知不觉中,人们脑里已经认定全世界陷入了战争漩涡之中。」
              当时想必是个平稳的时代。
              虽然也曾听说因为谣言而实际引发很多战争,但似乎很多状况是当两军对峙并朗诵檄文时,才发现彼此想法有出入。
              世上存在着很多像这样的笑话。
              「当时就是这样的状况,所以就连在外面也被形容是容易得意忘形的珍菲尔伯爵,盲信了酒吧的谣言。听到伯爵宣言要在这里盖碉堡时,我真是像一只吓坏了的公鸡一样。」
              说着,弗理德把撕碎的面包丢向窗外。
              「斯图加特!」
              弗理德这么大叫后,窗外传来近似马蹄的脚步声,但传来叫声后,解开了是谁拥有斯图加特如此响亮名字的疑问。
              斯图加特似乎是一只猪。
              「不过,建盖碉堡能够让很多人找到工作,而且珍菲尔伯爵出手又很大方。这座碉堡也就这样被盖好了。」
              「也就是说没有敌人攻来,是吗?」
              听到罗伦斯的话语后,弗理德一副不想从梦里醒来的模样,缓缓点了点头。
              「我也记不大得了,大概在是十几年前吧,我们在这里帮助了很多迷路的人,也曾经听到过下了山的盗贼想要攻击这里的谣言。但最后这里一次战争也没发生过。」
              面对这块光秃秃一片、空有宽敞土地的荒野,光是展开攻击都显得浪费,而守护这里也一点益处都没有。这里只要被包围住,就无法做补给,转眼间就会沦陷。
              这里没有攻击的价值,也不适合防守。
              所以这座被搁置的碉堡历经十年以上的岁月,也从来没有沦陷过。
              「话说回来,伯爵过世后,也没听说过有任何人攻入领地。这块土地太过荒凉,所以其他家伙也不会想要得到。这不正是教会给我们的教诲吗?所谓不拥有才是幸福。」
              或许是酒精起了作用,弗理德的笑意里夹杂了些许愤慨。
              弗理德在碉堡里住了十几年。
              如果没遇过一次战争,或许会有些遗憾也说不定。
              「不过,伯爵留下来的特权似乎也将在明年夏天期满。不久前我才刚收到了一封信。」
              「咦?」
              罗伦斯惊讶地说道,弗理德也在那同时站了起来。
              「所以,我刚刚不是说过幸好没把你射死吗?你是旅行商人吧?」
              弗理德朝向窗外再丢了一块面包后,这回还夹杂了鸡叫声传来。那可能是在水路生了鸡蛋的保罗叫声。
              安静的碉堡里瞬间变得热闹。
              「我有事情想拜托你。」
              「这……好的,如果我能帮得上忙的话。」
              虽说这阵子罗伦斯在行商路线上的生意已经好不容易上了轨道,但还是迫切渴望掌握到新生意的机会。就算这座碉堡的领主早已不在人世,特权也即将到期,应该还是有一些积蓄才对。如果能够顺利从中获取利益,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当罗伦斯在天平两端衡量着获救的恩情,以及自己的欲望时,一路尽忠守护碉堡的老人,露出显得爽朗的笑容这么说:


            IP属地:广西8楼2012-03-0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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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你帮我清算这座碉堡。」
                罗伦斯抬起了头后,才自觉露出了毫无防备的表情。以一个商人来说,这样太没出息了。
                「我打算去旅行。出发前,我希望把所有东西都换成金钱。」
                「这点……我是可以帮忙,只是……」
                「我在这里奉公职守了十多年,应该够资格得到这些回报吧。最重要的是,我尽责地守护了领地的安全。」
                最后一句话,弗理德是以醉汉的开玩笑口吻说道。
                「你今天就先好好睡一觉好了。毕竟很久没有客人到访了,我可是在床铺上铺了满满的麦杆,你等会儿就为床铺带来的舒适感大吃一惊吧!」
                弗理德以像个战场上的骑士口吻夸张地说道,然后开心地大笑起来。  「人类所建造的建筑物当中,碉堡是仅次于教会,第二充满机能美的地方。」弗理德一边走下石阶,一边说道。
                想要爬上建盖在山丘上的碉堡,一定要先穿过呈右螺旋状的坡道。虽然这坡道陡峭,但还是足以让马车通行,同时也做了设计巧思,也就是敌人骑马冲上来之际,面向碉堡的右手边会一直是没有遮挡物的状态。一般来说,骑士会用右手拿武器,左手拿盾牌,所以在碉堡上比较容易展开攻击。
                保护碉堡的石墙上设有洞孔,其目的除了用来观察敌人状况之外,还考虑到困守孤城时能够掌握到月日,而配合太阳和历书决定洞孔的位置。
                白天的太阳高度如果会经过某个洞孔,就可以靠这些信息推敲出大致的月份。
                另外,因为石碉不会吸水,所以碉堡各处挖了用来收集雨水的水路,并让水路流向菜园附近。
                水路流出的位置放了瓮子,不浪费一滴水地收集水,就算水溢出瓮外,埋在地底下的石板也会接住水,所以最终还是可以在水井取到水。
                如果是更加气派的碉堡,据说还会将排气口设计成绕过整座碉堡,以便在炉灶冒出的热烟排出屋外之际让住人取暖。
                罗伦斯根本无法想象碉堡会有这般机能。
                「一个人要维护碉堡实在很辛苦。尤其是石头坍塌时,根本就束手无策。」
                虽然弗理德这么说,但罗伦斯觉得弗理德好几年来能够独力维护好这座石碉堡,根本可以算是一种奇迹。
                吃完早餐后,弗理德带领罗伦斯到了地下的宝库。宝库当然没有被敌人破坏过,并且还保持着完美的状态,一点儿也没有被湿气和霉菌侵蚀。
                「不过,虽说是比较值钱的东西,但还是以珍菲尔伯爵来到这里时所留下的东西为主。因此对我而言,这些都是标不出价来的宝物,但是你觉得呢?以商人的眼光来看,这里面有能够换钱的东西吗?」
                烛光笼罩下,罗伦斯看见了高身份者旅行时所使用的帐篷和旗帜,以及长形衣箱和日常器具。帐篷和旗帜看起来确实是使用了高级布料,也没有发霉,所以应该能够卖得不错的价格。日常器具方面没有高级到采用气派的银制餐具,都是一些锡制或铁制的东西。当然了,这些器具只要拿去熔毁,至少会有金属本身的价值。另外还有记载了这座碉堡的权利书,以及免税特权的羊皮纸,但这里毕竟是十多年来连盗贼都忽视其存在的碉堡。可想而知,这般碉堡的特权证书一点价值也没有,但如果刮去文字,就能够再次以羊皮纸便宜卖出。说到其他挖出来的宝,顶多只有写了骑士冒险故事的复本而已。


              IP属地:广西9楼2012-03-07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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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伦斯在脑海里摊开账簿,然后一边加上帮忙换成现金时的手续费,一边一件一件物品地告诉弗理德金额。
                  弗理德在抹了一层蜡的木板上,用短剑一一刻上价格。
                  「嗯,是这样的金额啊……」
                  记下最后一笔金额后,弗理德一副感到佩服的模样说道。
                  「帐篷和书本的金额都很高,或许能够作为捐赠金让您带进修道院。」
                  在那之后,弗理德就能够自在地过着每天祈祷和思索的日子。
                  听到罗伦斯的话语后,弗理德大笑说:
                  「哈!哈!哈!我可是在这荒凉地方每天望着天空和地平线一路生活过来的人啊!我怎么可能把钱花在那种事情上!」
                  弗理德做出像个年轻人的发言,然后深深吸入一口气,并化为叹自心吐了出来。
                  「我是为了以剑得到领地,才会离开村落。事到如今不会想要安稳地死在有屋顶的地方。我是隶属于珍菲尔伯爵骑士团的弗理德·里德梅耶!」
                  弗理德虽然是老兵,但还是有老兵的气势。
                  罗伦斯听到弗理德的话语而心生某种感动时,弗理德忽然看向他说:
                  「说到骑士,让我想到了一件事。有一样最重要的东西忘了叫你帮我估价了。」
                  「最重要的东西?」
                  罗伦斯反问道,但弗理德没有回答。弗理德放下木板,并把短剑插回腰上后,朝向空间不算宽敞的宝库角落走去。
                  然后,弗理德挪开放了伯爵寄放帐篷和旗帜的箱子,并一鼓作气地掀开铺在箱子下方的深红色布料。罗伦斯以为是建造地下室时的构造使然,才会有一块凸起的地方,结果发现红布底下出现了一只足以装得下一个大人的大木箱。
                  木箱里到底装了什么呢?罗伦斯的这般疑问很快地得到了解答。
                  弗理德掀开木箱的盖子后,在烛光照亮下,罗伦斯看见像一个人缩成一团的身影。箱子里装的,是款式略旧、但从头盔到鞋子一应俱全的整套盔甲。  「这些东西……」
                  说着,弗理德拿起头盔,摸了摸有些受到挤压的额头部位后,带着思念之情眯起眼睛。
                  或许那顶头盔过去曾经与弗理德一同在战场上奔驰,并保护了弗理德的性命。
                  「你愿不愿意帮我换成现金啊?虽然这东西很笨重,搬起来挺累人的。」
                  说话的同时,弗理德把头盔轻轻丢向罗伦斯。
                  头盔表面上了足够的油,虽然色泽变得黯淡,但没有生锈。
                  这套盔甲只要稍微磨亮一下,就能够再次戴上战场。
                  不过,罗伦斯在脑里浮现战服的价格后,看向弗理德。弗理德显得难为情地笑笑。
                  「年轻时保护过我性命的这套战服估起来,值多少钱呢?」
                  罗伦斯曾听说过梦想成功的年轻人离开家园后,究竟会成为骑士还是山贼,就取决于能否凑齐一整套盔甲。
                  盔甲是如此有价值的物品,就像光是穿在身上,就能够看出身份的国王外衣一样。
                  可是,真的可以卖掉如此贵重的盔甲吗?
                  这么想着的罗伦斯无法答得顺畅:
                  「……我想,应该可以拿到把这里所有物品加起来的……价钱吧……」
                  「嗯,这样啊。如果说比伯爵在战场上威武飘扬的旗帜和帐篷还要高价,就表示之前穿这套盔甲的我,也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人物啊。」
                  如果光是考虑金钱价值,或许确是如此,但从弗理德的口吻中,明显听得出这不是他的真心想法。大家曾经对着旗帜上的壮丽刺绣,以生命宣誓忠诚,但如今与色泽变得黯淡的盔甲相比,旗帜却只有几分之一的价值。
                  随着时光经过,只会剩下物品本身的价值。
                  罗伦斯痛切感受到名誉或权威是多么虚幻的东西。
                  「噗哈哈!如果是以前,我连想也没想过要卖掉盔甲,但现在面对盔甲说不出话来的人不是我,而是商人,真是太有趣了。」
                  被弗理德拍了一下背后,罗伦斯不由地咳了一下。
                  朦胧的烛光下,让弗理德更显得是在强打精神。
                  「……说实话,就算没有卖掉盔甲,其他东西应该也够凑齐盘缠。而且,您都有能力维护这座碉堡了,想必要当石匠或园艺师来维生也难不倒您吧。」
                  「没关系,为了让我守护这座碉堡,伯爵正式赐给了我骑士身份。既然要离开这座碉堡,就不需要盔甲了。」
                  不管是村落或城镇,最让人头痛的生意对象就是顽固老人。顽固老人不仅态度强硬,而且一定会坚持主张到底。在弗理德身上,罗伦斯也察觉到了这般氛围,但罗伦斯是因为看见弗理德显得落寞的侧脸,才放弃说服。
                  事实上,弗理德不想卖掉盔甲。


                IP属地:广西10楼2012-03-07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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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15: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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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一整套盔甲要作为陈年回忆带着走,未免太沉重了。
                    弗理德的这般心声显而易见。
                    「好了,上来去喝点酒吧。既然决定要离开这里,有些酒我想先开来喝。」
                    弗理德用着恶作剧的口吻这么说,刻意做出「现在还是上午,就提议要喝酒」的表现,好让罗伦斯知道他过往的生活有多么快活。
                    把头盔收进木箱后,罗伦斯两人爬上阶梯离开了宝库。
                    「我参加过几次大规模的战争。其中也包括了就算过了一千年后,编年史作家还是会记得的战役。我的头盔不知道被箭射中而弹开过多少次。铠甲被敌人的斧头打到弹开来的时候,我简直是头晕得眼冒金星。后来拿去铁匠那里修理时,铁匠还说我的铠甲没有裂开来,肯定是受到了神明庇佑。」
                    弗理德从食物储藏室拿来了透明葡萄酒,倒进杯中后出现薄薄一层沉淀物。与因为葡萄渣或为了掩饰味道而放入生姜等质量低的葡萄酒截然不同,杯底那层沉淀物,是罗伦斯只耳闻过其存在的高级葡萄酒特有的东西。
                    这种酒绝不是适合坐在屋檐下,一边让鸡只啄着鞋子上的毛球,还让猪只在旁边吵着要吃东西,然后一边喝的酒。
                    罗伦斯犹豫着该不该喝葡萄酒时,弗理德一脸开心得不得了的表情。
                    「这一定是神明的指引!居然来了一个识货的年轻人!」
                    弗理德这么说完后,硬是邀罗伦斯干杯,并一鼓作气地喝光了酒。
                    这么一来,罗伦斯就不得不喝了。
                    可以的话,罗伦斯还真希望喝下后能够吐出来装在酒桶里,再拿去城里卖。
                    「其实我是很想跟伯爵再喝一次,但没办法啰。」
                    说着,弗理德露出了笑容。那笑容不属于比罗伦斯多走过好几倍岁月的老人笑容,而是与罗伦斯同年……不,应该是比罗伦斯更年轻、内心仍抱着英雄梦的少年笑容。
                    罗伦斯喝光酒后,看见杯子里又被倒进贵得让人昏眩的高级酒。于是害怕会喝醉酒的罗伦斯开口说:
                    「离开这里后,您打算去哪里呢?」
                    听到罗伦斯的询问后,弗理德抬高视线地看着罗伦斯,并看似愉快地在自己的杯子里倒酒。
                    明明是贵族用晚餐时会喝的高级酒,弗理德却贪心地倒了太多,结果洒了一些酒出来,刚好被经过的羊只舔去。
                    「我想去找以前的同伴。同伴偶尔会寄信来。不过,当然是透过重情又重义,到现在还会送生活品过来的修道院寄来。」
                    就是喝劣质的啤酒时,也没有人这么粗鲁。
                    弗理德一口喝下将近半杯的酒,再咬了一口猪肉香肠。
                    「昔日威武的同伴,也差不多走到了人生的尽头。这恐怕是跟同伴聊往事的最后机会。还有,我想去看看以前守护过的城镇变成什么样,也想去以前因为我们而遭到沦陷的城镇教会赎罪。虽然我这样子,但还是想上天堂。」
                    弗理德没出声地笑笑,那模样显得迷人,会让人感觉到弗理德过往真的在战场上训练过。想到自己老了后恐怕没办法变得像弗理德这样,罗伦斯不禁有些不甘心。
                    「然后,最后如果能够躺在某处的温暖草原上死去,那就好了。你好像是过着旅行生活的旅行商人吧。」
                    弗理德的话题转向了罗伦斯。
                    「是的,没错……」
                    「那这样,你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吗?当你饿着肚子一边想着自己搞不好会死掉,一边呈大字型地躺在好天气的草原上时,会有一种莫名的爽快感。」
                    弗理德一边仰望天空,一边这么说。
                    被弗理德这么一说,罗伦斯有些呕气地喝了口酒。
                    罗伦斯身为商人自立门户以来,只知道盯着地面看有没有钱掉在地上。肚子饿的时候,罗伦斯会幻想不知道能不能把鞣皮氽烫来吃,或是一直注视着圆浑有肉的马儿屁股看。
                    呈大字型地躺在地上,仰望天空准备接受死亡;罗伦斯出生以来从不曾拥有过像这样的觉悟,甚至想象不出那种感觉。
                    这般事实让罗伦斯感到很不甘心,而面向着前方。
                    「可能的话,我是很想这样子死去。但事实上……」
                    在这之后弗理德似乎嘀咕了什么,但罗伦斯没能够听到内容。
                    罗伦斯反问后,弗理德却说他根本没说话。


                  IP属地:广西11楼2012-03-07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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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能够卖掉这盔甲呢?
                      罗伦斯脑中甚至浮现了这般想法。
                      「这些不知道穿不穿得上去。」
                      弗理德一边与罗伦斯一起望着盔甲,一边这么说,其声音明显上扬。
                      弗理德应该想穿上盔甲想得不得了,但在罗伦斯面前,难免有些难为情。
                      「呃……还差武器呢。宝库里有长枪和长剑,我去帮您拿过来吧。您要哪一种呢?」
                      罗伦斯问道。弗理德沉思了一会儿后,这么说:
                      「帮我各拿一把长剑和长枪来。」
                      「各一把?」
                      「嗯。我来拿长剑,你可以拿长枪吗?」
                      据说穿着盔甲骑在马背上挥舞长剑的动作,就连全身肌肉发达的年轻骑士做起来都很吃力。
                      骑在马背上时多是使用长枪,然后只要握住长枪向前冲就好。
                      不过,罗伦斯照着弗理德所说,跑了一趟宝库,拿来长剑和长枪。
                      长剑和长枪的状况比盔甲差,长枪的矛头更是变得摇摇欲坠。
                      如果也不修理好这些武器,恐怕很难进行模拟战;罗伦斯一边这么心想,一边走出中庭后,看见了一名小个子骑士。
                      罗伦斯不禁看傻了眼。原因不仅是弗理德独力就穿上笨重的盔甲,还有弗理德的模样。
                      弗理德上半身被泛黑的银色盔甲裹起,跨在其脚下的不是高大马儿,而是悠哉吃着草的羊。
                      「这是我的爱羊,爱德华二世!」
                      爱德华二世一脸无奈地发出「咩~」的一声。
                      弗理德想必也明白,自己无论在体力上或技术性上,都难以骑上马背。
                      不过,弗理德骑在羊身上的模样实在太滑稽了。
                      罗伦斯忍不住笑了出来后,弗理德也大笑起来,并大声说:「拿长剑来!」
                      「我乃珍菲尔伯爵麾下,向深红色老鹰效忠的弗理德·里德梅耶!」
                      弗理德用右手握住长剑,然后把剑柄抵在胸口、把刀刃部位抵在额头上大喊。他的动作毫不含糊,而且气势十足。
                      弗理德挥动长剑的动作也十分利落,看来似乎没有忘记穿着笨重盔甲时,应如何使用沉甸甸的长剑。
                      「拿起长枪吧,年轻人!」
                      然后,弗理德大喊道。
                      罗伦斯急忙拿起矛头摇摇欲坠的长枪,那模样显得有些糗。
                      下一秒钟,弗理德不知道用左手拍打还是捏了爱德华的屁股。
                      罗伦斯才听到如哀嚎般的声音,便看见爱德华化为一阵狂风跑了出去。
                      罗伦斯惊讶地站在原地不动时,弗理德穿过其身旁,并巧妙地挥动长剑打中长枪枪柄。
                      「年轻人,怎么着?吓到了啊?」
                      弗理德一手抓住陷入混乱的爱德华脖子,硬是让爱德华转向面对罗伦斯。
                      身穿盔甲的老骑士骑在毛茸茸的羊身上。
                      那模样帅气得让人甚至想笑。
                      「我的长剑和你的长枪,哪一方才受到胜利女神的庇佑呢?现在就来见真章吧!」


                    IP属地:广西13楼2012-03-0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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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试图甩开背上的包袱逃跑。
                        然而,爱德华毕竟是一只羊。
                        爱德华的脚步很快就慢了下来,并缓缓跑了过来。
                        弗理德大动作地挥舞长剑,并一直注视着罗伦斯的眼睛。
                        其脸上没有浮现兴奋表情,也没有因为怀念而哭泣,而是露出沉稳的表情。
                        罗伦斯朝向满是防守漏洞的躯体刺出长枪。弗理德拨开长枪,并准备以完全想象不出是老人的顺畅动作挥舞长剑。
                        在那瞬间,爱德华似乎已经超出忍耐极限,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它低下了头,猛然快跑出去。
                        弗理德因为速度突然加快而失去平衡,再加上受到盔甲和长剑的重量影响下,整个人往后倾。罗伦斯刺出的长枪矛头碰触到弗理德,感受到轻微反弹力的同时,矛头也从根部断成两截。
                        弗理德就这么倒向后方,并摊开双手地从爱德华背上摔落。
                        这一切动作在瞬间结束。
                        罗伦斯听到「喀锵」一声而回过神来,然后急忙丢开枪柄,跑向弗理德。
                        「弗理德先生!」
                        罗伦斯跑近一看,发现弗理德直直望着天空。
                        看见弗理德手上还握着长剑,罗伦斯感到惊讶不已。
                        他之所以不起身,可能是背部受了伤的关系,也可能就像他讲述的回忆一样,穿着盔甲的骑士无法独力起身。
                        弗理德一边望着天空,一边以充满戏剧性的口吻说:
                        「老、老天爷也终于放弃我了啊……」
                        弗理德缓缓移动视线看向罗伦斯。
                        「不过,如果你够慈悲的话……」
                        然后,弗理德用左手在腰部摸索一阵,最后取出之前使用的短剑。
                        「可不可以刺一刀,让我痛快一些?」
                        虽然罗伦斯等旅人平常用餐或从事一些作业时,也会使用短剑,但这把短剑明显散发出战场气息。
                        弗理德手持短剑的刀刃部位,让剑柄朝向罗伦斯,如果以商人来说,这般举动等于是交出空白合约书。
                        骑士非常清高,输了时也必须表现得很干脆。
                        既然全身裹了银色盔甲,无论是以长剑砍头或以长枪刺胸口都不对。以短剑用力朝向头盔和铠甲间的缝隙刺去,才是最具合理性的动作。
                        弗理德的眼神真挚,看不出一丝在开玩笑的意思。
                        尽管感到迟疑,在弗理德的气势下,罗伦斯还是接过了短剑。
                        看着比平常用的短剑更厚实的长刃,罗伦斯紧张地咽下口水。
                        弗理德到底希望罗伦斯怎么做?该不会是要罗伦斯在这里亲手送他走上永恒之旅吧?
                        现在领主已不在世上,也被盗贼忽视,为了遵守特权而送来生活物资的修道院人士不久后也将不会再来。这里将变成一座被世上所有人遗忘的碉堡,而住在碉堡里的是一名骑在羊身上,还让商人看见宝库的年迈骑士。
                        自杀太失面子了。
                        不过,如果是藉由他人之手就不会。
                        罗伦斯俯视着弗理德。
                        罗伦斯用力握住短剑以掩饰颤抖的手,然后深深吸入一口气。
                        这时,罗伦斯发现短剑的刀刃上刻着文字。
                        ——愿神怜悯——
                        罗伦斯像是被吸引了过去似的,盯着刻在刀刃上的文字。
                        尽管必须很干脆地认输,但骑士并非想死。既然不能说出求饶话语,只要在会给自己致命一击的武器上写出来就好了。
                        这或许是一种在名誉与真心之间所产生的文化。
                        罗伦斯忽然缓和表情,然后把短剑插在腰带上。
                        看见罗伦斯的举动后,弗理德忽然放松颈部的力量,并随着发出「叩」的一声看向天空。
                        弗理德的表情有别于松了口气,而是显得爽快的表情。
                        「我被人怜悯了啊。」
                        「是的,您被商人怜悯了。」
                        弗理德扭曲着嘴角,然后叹了口气说:
                        「那这样,我就不能再自称是骑士了。真是经历了一场激烈又漫长的愉快战斗。」
                        就这样,老兵弗理德完成了离开碉堡的准备。  罗伦斯说完故事后,不知不觉中雨已经停了。
                        赫萝在罗伦斯怀里,保持着从身后被抱住的姿势躺在罗伦斯身上动也不动。一阵轻柔的风儿带着雨刚停的水气吹来,赫萝身上的香甜气味以及亚麻色长发随之刺激着罗伦斯的鼻子。
                        赫萝是不是睡着了?
                        罗伦斯才刚这么想,怀里的赫萝身体就小幅度地抖动了一下。
                        赫萝似乎是打了喷嚏,罗伦斯一看后,发现火堆里的火势已转弱许多。
                        「……唔。」
                        罗伦斯心想赫萝不知道嘀咕了什么,后来发现好像是打了一个大呵欠。
                        赫萝的身躯在罗伦斯怀里膨胀起来,接着这位贤狼朝向天空张开嘴巴。
                        以符合森林王者的作风张大嘴打了呵欠后,赫萝睡眼惺忪地趴着朝向木柴堆伸出手。这时,一直被夹在罗伦斯与赫萝之间的尾巴,显得刻意地拍了一下罗伦斯的脸。
                        罗伦斯心想,或许赫萝是以打呵欠来掩饰泪水也说不定。
                        赫萝本身也是受人之托而在麦田里待了好几百年,但拜托她的人早已死去,周遭的人们也逐淅忘了她的存在。
                        「在那之后……这里就一直没有人住么?」
                        因为有好一会儿时间没出声说话,赫萝说到一半时咳了一声。


                      IP属地:广西14楼2012-03-07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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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吧。不过,弗理德先生似乎也有所遗憾,所以说过要把碉堡的所有权和特权全部整理给他想到的对象。看来弗理德先生最后没能够顺利如愿。」
                          领主们之所以会为了得到领地而争夺不休,是因为不毛之地永远是不毛之地,而土地肥沃的地方有限。
                          明明是这么简单的道理,但一旦清清楚楚呈现在眼前时,还是会感到落寞。
                          赫萝漫不经心地把木柴丢进火堆里,火花随之高高扬起。
                          「或许世上就是会这样变化呗。」
                          赫萝用着特别爽快的口吻说道,然后一站起身子,便看向天空。
                          「世上没有不会改变的东西。所以咱们能够做的顶多是好好珍惜眼前的事物——顶多就只是这样而已呗?」
                          走过好几百年岁月的赫萝都这么说了,只活了二十几年的罗伦斯当然不可能说些什么。
                          不过,高龄数百岁的约伊兹贤狼赫萝说出这番话后,才开始觉得有些难为情的样子。
                          赫萝回头看向罗伦斯,然后有些缅腼地笑着说:「肚子有点饿了。」
                          罗伦斯一边感到疲惫地笑笑,一边拿出面包和猪肉香肠。虽然在半夜里吃东西比吃早餐更奢侈,但罗伦斯自己也因为说故事说得累了,而有些肚子饿。
                          罗伦斯拿出短剑准备切香肠时,忽然感觉到有视线传来而抬起头。
                          赫萝俯视着罗伦斯,露出了坏心眼的笑容说道:
                          「汝给的怜悯到什么程度啊?」
                          罗伦斯一时之间没能够会意过来,但把视线移向手边后,立刻察觉到了赫萝的意思。
                          贪吃的赫萝,以及吝啬得连零钱也不放过的小气商人罗伦斯。切香肠的厚度有多厚,代表着彼此利害关系的妥协点。
                          赫萝乞求罗伦斯切厚一点来怜悯她,罗伦斯则是乞求赫萝少吃一点来怜悯他。
                          罗伦斯保持用短剑按住香肠的姿势,没看向赫萝地开口说:
                          「你的意思是要我别当商人吗?」
                          罗伦斯用短剑按住香肠,准备切薄一点。
                          就在香肠的薄皮快要被割破了时,赫萝看似愉快地说:
                          「到那时咱会刺一刀,让汝痛快一些。」
                          罗伦斯以为赫萝蹲了下来,结果看见赫萝缓缓抓起短剑刀刃,然后把刀刃移到厚度超过一半以上的位置。
                          发出爱恶作剧目光的琥珀色大眼,就近在眼前。
                          换成是骑士弗理德,肯定也会投降。
                          罗伦斯加重了握住短剑的力道。
                          「啊~愿神怜悯!」
                          赫萝露出满面笑容。
                          建筑物如果没有人维护,很快就会损坏。人类的笑容也一样,如果没有吃到好吃的饭,肯定很快就会黯然失色。就这点来说,这只贤狼可说特别棘手。
                          罗伦斯一边为自己找到这样的藉口感到难以置信,一边抓起厚厚一片香肠送到赫萝面前。
                          弗理德的故事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充斥于世上的故事之一。
                          凡事都有结束和分离的一天。
                          既然无法避免这点,至少在那瞬间到来之前,能够让赫萝一直保有笑容就好。
                          愿神怜悯这个愚蠢的旅行商人。
                          罗伦斯这么嘀咕后,短剑在月光反射下发出了朦胧光芒。 ..the END
                        


                        IP属地:广西15楼2012-03-07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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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与灰色的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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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伦斯先生与赫萝小姐又在吵架了。
                              吵架原因是,吃晚饭时分给赫萝小姐的炖肉太少了。
                              罗伦斯先生的主张是「赫萝小姐白天偷吃了肉干,所以扣掉了那些分量的肉」;而赫萝小姐的主张是「胆子不小啊,先拿出证据再说」。
                              事实上,赫萝小姐真的偷吃了肉干。我亲眼目击到赫萝小姐趁着罗伦斯先生到镇上观察城镇状况,或和旅馆的人在交谈时,悠哉地在床上一边叼着肉干,一边梳理尾巴的毛发。
                              尽管如此,罗伦斯先生也不可能知道真相,所以当赫萝小姐逼问他有没有证据时,不禁说不出话来。我心想如果说出目击到偷吃画面的事实,想必局势就会大逆转。
                              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觉得赫萝小姐一定想好了反击的方法。
                              毕竟赫萝小姐是活了好几百年,而且被称呼为贤狼的狼神。
                              「证据呢?」
                              赫萝小姐继续逼问。
                              罗伦斯先生露出苦涩表情压低下巴说:「没有。」赫萝小姐沉默地瞪着罗伦斯先生好一会儿后,用鼻子发出「哼」的一声,并别过脸去。接着,赫萝小姐一副仿佛在说「这是咱应有的权利」似的模样,从袋子里抓出肉干。
                              我开始与他们两位一起旅行后,经常有机会目击到这般互动。
                              两人多是因为一些别有含意的措词,或微不足道的误会开始起争执;而像这次一样,起因明显在于赫萝小姐的状况居多。一开始时,我都会在旁边看得心惊胆跳,但最近已经习惯了,所以不会太过在意,只会稍微转过身去。
                              这次也是一样的场面。先听到罗伦斯先生的叹息声,跟着看见赫萝小姐板着脸别过脸去。在赫萝小姐的认知里,或许偷吃的行为根本不算是在做坏事吧。虽然我觉得既然彼此的想法不一样,只要好好沟通一下就好,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两位就是不这么做。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稍微顶起肩膀的缘故,两人明明都别开脸不愿意看向对方,感觉上距离却比吵架前拉近了一些。
                              在我居住的村落里,很少有机会看见像这样的画面。  在城镇停留时,有很多晚餐地点可选,像是去旅馆附设的餐厅或去酒吧都可以。不过,罗伦斯先生总是希望尽可能地在旅馆房间里吃晚餐。
                              选择在旅馆房间里吃晚餐时,罗伦斯大多会自己去采买便宜的食材,然后带进旅馆附设的餐厅请人帮忙料理。我问过罗伦斯先生原因,结果得到「这么做比较便宜」的答案。罗伦斯先生还说:「在房间吃饭就算料理不够吃了,也会因为要加点料理很麻烦而死心,所以也能够避免浪费。尤其是我们家有一个不管送来多少食物都会吃下肚的家伙。」说到最后这句话时,罗伦斯先生还露出了苦笑。
                              赫萝小姐似乎也知道罗伦斯先生不去酒吧或餐厅吃饭的原因,所以会很珍惜地喝着酒。在房间里吃饭时,当赫萝小姐喝完分配到的酒后,无论再怎么任性撒娇,也讨不到额外的酒。罗伦斯先生只会面无表情地递出水壶。
                              虽然罗伦斯先生和赫萝小姐吵架时,不会像在我们村落里经常看见的吵架场面那样互丢东西,但两人会立刻停止交谈,也不会看彼此一眼,就仿佛身旁没有任何人一样。在我们村落,只要有人吵架,双方当事人都会变得像怒火焚身一样,周遭的人都会等到怒火熄灭后,才敢靠近当事人,也总习惯把容易摔坏的东西藏起来。
                              罗伦斯先生与赫萝小姐不会大吵大闹,但相对地,即使在经过一场杀气腾腾的互动后,也能够立即展露笑容与其他人说话。不止这样,早上起床后两人还能够露出仿佛从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愉快似的表情。
                              然后,两人似乎能够把对方的存在完全赶出思绪外,可以真的很自然地忽视对方。举例来说,一场「忽视」对抗赛过后,无论先让步的罗伦斯先生再怎么主动搭腔,只要赫萝小姐的心情还没有转好,就会完全无动于衷。在忽视罗伦斯先生的同时,赫萝小姐还能够让自己的口吻、态度和眼神,都显得很自然地跟我开玩笑。
                              看见两人明明都在生气,却能够若无其事地露出笑容,一开始我甚至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明明如此,观察完整体状况后,却会觉得两人像小孩子一样,真是让人越来越搞不懂他们。
                              吃完饭后,我收拾好向旅馆借来的餐具拿去厨房归还,并准备走回房间时,遇到罗伦斯先生拿着水壶走出来取水。
                              结果,我还是忍不住把赫萝小姐偷吃的事情告诉了罗伦斯先生。
                              罗伦斯先生听了后,果然以一副根本没有吵架过似的模样,略感意外地说:
                              「嗯?赫萝她偷吃?」
                              「是的……我想不应该瞒着您不说……」
                              教会在教诲里告诉我们,神明会看见我们的一切所为,所以就是刻意隐瞒也没有用。可是,大家并非拥有像神明一样的眼睛,所以对多数人来说,很多事实永远都是看不见的。
                              在我们村落如果有人说谎或有所隐瞒,就会被人用弯曲的弓打屁股。
                              在村落时,我们一直被灌输一个观念,那就是「在冬季期间完全被雪封闭,还会有熊或狼出没的山中,一些微不足道的谎言或隐瞒事实,有可能导致令人无法想象的大灾难」。
                              虽然下了山后,我遭遇过无数谎言,也被隐瞒很多事实,但心中依旧认为必须纠正这些错误。
                              毕竟,当时赫萝小姐硬塞给我一片肉干,而我终究把肉干吃了下去。
                              「喔,我早就知道了啊。」
                              罗伦斯先生虽然这么说,脸上却挂着看似愉快的表情。
                              「咦?可是,您不是……」
                              「如果要我拿出证据,我确实拿不出来,但我发现肉干少了四片。我猜应该是赫萝吃了三片,你吃了一片吧?」
                              听到罗伦斯先生这么说,我不禁觉得从头顶到指尖一阵麻。
                              罗伦斯先生不仅拥有比写得密密麻麻的圣经还要多的知识,就连持有物的数量都掌握得一清二楚。
                              「……对不起。」


                            IP属地:广西17楼2012-03-07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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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15: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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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歉后,我低下了头。
                                在村落如果被发现偷吃东西,甚至有可能全裸地被罚站在家门口。
                                然而,罗伦斯先生笑笑后,把手上的水壶轻轻放在我头上说:
                                「是赫萝逼你吃的吧?」
                                虽然罗伦斯先生说的一点也没错,但看见罗伦斯先生表现出对此事实深信不疑的态度,反而让我有些担心起来。
                                「我说错了吗?」
                                我慌张地把原本抬高的视线往下移,然后轻轻摇了摇头。
                                「我没有怀疑你说的话,就代表我很信任你。」
                                我抬头一看后,发现罗伦斯先生脸上依旧挂着笑容。
                                「而且,赫萝应该多多少少也察觉到我会数肉干的数量吧。」
                                「咦?」
                                从我头上挪开水壶后,罗伦斯先生一边走路,一边说话。
                                我惊讶地反问道,但罗伦斯先生等到我追上他的脚步后,才回答说:
                                「其实我并没有要当场纠出不当行为,让事实定出是非的想法。而且,我们也不是穷到没钱吃东西。」
                                罗伦斯先生打开通往中庭的门,并走到屋外。
                                今晚是一个多风的月夜,感觉上手上的油灯很容易就会被吹熄。
                                「不过,有时候心情松懈太久,或许有一天会在旅途上招来大灾难。也可能发生在遇到重要局面时,因为只缺了一些钱,而不得不放弃的状况。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点了点头后,罗伦斯先生也点了点头。
                                我也觉得罗伦斯先生这番话很重要。
                                然而,罗伦斯先生看见我的反应,虽然露出了满意的神情,但脸色却随即暗了下来。
                                「不过,那家伙在某些地方会固执得不可理喻,或许也可以直接形容她纯粹是孩子气吧。如果我当面纠出她的不当行为,她肯定会意气用事到底。」
                                赫萝小姐是一只被尊称为贤狼的狼,应该不至于这么孩子气吧。
                                虽然我心中抱着这般想法,但罗伦斯先生耸了耸肩,然后一边说:「听好啊。」同时一边把脸贴近。
                                「就先假设我一直追问赫萝是不是偷吃,然后逼得她点头承认好了。这么一来,到后面遇到休息时间如果拿什么吃的东西给赫萝,她肯定会说:『这样不是在偷吃吗?』那也就算了,赫萝可能还会说:『吃掉这东西没问题吗?』或是『柯尔小鬼,这一定是个陷阱』之类的话。你不觉得吗?」
                                罗伦斯先生露出打从心底感到厌烦的表情,并学着赫萝的口吻说话。
                                我没有信心敢大声打包票保证「赫萝小姐绝对不会这么做」,事实上赫萝小姐也确实有可能说出这种话。
                                在被罗伦斯先生的气势压倒下,我还是感到很不可思议。做出这般发言的罗伦斯先生明明露出打从心底感到厌烦的表情,却看不出一丝讨厌赫萝小姐的情绪。
                                「所以,当下不需要追问,也没必要提醒赫萝我一直在数食物的数量。赫萝又不是笨蛋,只要稍微点她一下,她就会停止偷吃一段时间,而且表面上是我争不过她,所以也不会真的掀起风波。还有一点——」
                                罗伦斯先生从水井拉起吊桶,然后把冰凉的水倒进水壶里。
                                「只要让气氛变得糟一些,那家伙也比较难开口吵着要加点酒或食物,对吧?」
                                我感到佩服地点了点头。
                                的确,罗伦斯先生说的有道理,毕竟赫萝小姐的个性很容易意气用事。
                                「真是受不了那家伙,她应该也痛切体会到没有为紧要关头时做准备,会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真是个爱惹麻烦的家伙。」
                                罗伦斯先生拿着装了九分满的水壶,然后深深叹了口气。
                                「要不是有我当旅伴,真不知道那家伙会变成什么状况。」  罗伦斯先生与一名正好经过走廊的商人似乎是朋友,所以改由我把水壶拿回房间。
                                回到房间后,我发现赫萝小姐一边贪婪地小口小口舔着剩下的酒,一边在床上梳理尾巴。
                                「唔?那是水吗?」
                                「您要喝吗?」
                                我询问后,赫萝小姐点了点头。赫萝小姐会表示要喝水,就代表她今天不喝酒了。
                                因为赫萝小姐总会说:「虽然一直喝酒会口渴,但总是会想用酒来解渴。只有大笨驴才会喝水来解渴。」
                                我环视了屋内一圈,打算找容器盛水,但赫萝小姐却直接朝向我伸出手来。然后,赫萝小姐接过水壶就直接凑近嘴边喝了起来。赫萝小姐用着像在喝酒的豪迈方式在喝水,却没有洒出半滴水来。
                                我心想,赫萝小姐今天似乎没有喝得那么醉。因为平常时候,我经常看见罗伦斯先生一发现赫萝小姐的嘴角洒出水,就急忙帮忙擦嘴的画面。
                                「呼~没有什么比冰水更好喝了。嗝!」
                                赫萝小姐打了一个嗝后,哈哈笑着递出水壶。
                                我接过水壶,然后放在桌上。
                                赫萝小姐的心情看起来还不错。
                                「那只大笨驴呢?」
                                「您是说罗伦斯先生吗?他好像在楼下和认识的商人说话。」
                                我本打算询问「需要我去叫人吗?」但后来改变了念头。
                                我多少也慢慢学会了与赫萝小姐的应对方式。
                                「哼。可别又一头栽进什么怪赚钱生意才好……」
                                赫萝小姐低头看向毛发蓬松的尾巴后,发现一根卷起的毛发并轻轻拔起,呼了口气吹走。在那之后,赫萝小姐打了一个大呵欠,然后举高双手伸了一个大懒腰。那动作连我在旁边看了,都觉得肯定很舒服。
                                「……呼。那,柯尔小鬼,汝有没有打咱的小报告?」
                                我坐在椅子上检查草鞋的状况时,赫萝小姐像往常一样,一开口就直指核心。
                                我没办法像罗伦斯先生那样装糊涂。
                                吃了一惊地缩起身子后,我看向赫萝小姐。
                                「呵。咱没有在生气。」
                                赫萝小姐露出笑容时,很多时候不是真正的笑容。
                                虽然到现在还是会有分辨不出真假的时候,但我猜这次应该是真的。
                                「然后呢?那只大笨驴说了什么?」
                                赫萝小姐把装了酒的酒杯放在地上,然后推向角落。
                                如果是在平常,这会是准备要睡觉的暗号。
                                然而,赫萝小姐把双脚抬到床上后,就这么盘腿而坐,跟着用手肘倚着膝盖托起腮,以一副感到无趣的模样看着我。


                              IP属地:广西18楼2012-03-07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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