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如下:2010年7月单元房在未办理出房产证的情况下卖给了买家,买家首次付款12万,之后又给了4万,并且装修入住,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只口头约定在办理合同更名的同时付清剩余的21万元房款,但在办理购房合同更名的时候,为省去房产交易税一直到2011年7月,房管局才通知可以办理房屋合同更名的手续,从那时起买家以各种原因推脱去办理手续,期间一直催促买家,买家分别又两次给了10万,现在买家拒绝办理合同更名手续以及付清余款的11万。要求先更名然后等办成她本人的房产证之后再给钱。
请专业人士帮助,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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