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李双江的儿子至少犯有以下罪行:无证驾车、伪造或滥用特别通行证、殴打公民。鉴于未满拾陆岁,可以考虑不进行刑事处罚,但要进行其他处罚。
如果李双江儿子车上的【人民大会堂】通行证是真的,李双江有意提供给他的儿子使用,那么李双江就将为此事负责
1、打架斗殴,是否触犯刑法暂且不论,但至少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发进行处理
2、无证驾驶,驾驶人只有15岁,根据中国法律他不可能有驾照
3、非法改装车辆,这一点从外观和厂家处即可做出判断
4、“人民大会堂”的临时车证,首先辨别此物证的真伪,其次再追问一个15岁公民是如果获取此证的?难道是其有人大代表的头衔?这显然不可能?那么请继续追问此证是发给哪位代表的,私自转借车证法律是否允许,请别说这位代表不懂法,他每次代表人民投赞成票的时候,就有相关的法律条款
5、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监护人有义务承担后果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性。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属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枪支、弹药是自己非法制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的,应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再另定私藏枪支、弹药罪。所谓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枪支、弹药已被发觉,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发觉,但其明知应当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具备持有、私藏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李双江儿子车上的【人民大会堂】通行证是真的,李双江有意提供给他的儿子使用,那么李双江就将为此事负责
1、打架斗殴,是否触犯刑法暂且不论,但至少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发进行处理
2、无证驾驶,驾驶人只有15岁,根据中国法律他不可能有驾照
3、非法改装车辆,这一点从外观和厂家处即可做出判断
4、“人民大会堂”的临时车证,首先辨别此物证的真伪,其次再追问一个15岁公民是如果获取此证的?难道是其有人大代表的头衔?这显然不可能?那么请继续追问此证是发给哪位代表的,私自转借车证法律是否允许,请别说这位代表不懂法,他每次代表人民投赞成票的时候,就有相关的法律条款
5、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监护人有义务承担后果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性。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属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枪支、弹药是自己非法制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的,应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再另定私藏枪支、弹药罪。所谓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枪支、弹药已被发觉,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发觉,但其明知应当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具备持有、私藏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