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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车祸重伤后续:肇事方拒赔、救助政策未落地,家属求助遇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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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车祸重伤后续:肇事方拒赔、救助政策未落地,家属求助遇争议近日,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吕王镇居民黄某波向媒体反映,其母聂子菊于2025年3月11日9时许乘坐陈某朋驾驶的电动三轮摩托车时,因陈某朋在聂子菊未坐稳时加速行驶致其摔落,造成“闭合性颅脑损伤特重型”,3次进ICU抢救。2025年6月25日,同济法医鉴定聂子菊为重伤二级。目前,肇事方拒不赔偿,相关救助政策未落地,家属在求助过程中遭遇执法争议致权益受损,恳请上级部门关注并督促解决。事故责任明确,赔偿无进展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陈某朋全责(其存在无证、无牌、无保险、违法载客及听力三级残疾仍驾驶车辆等多项违法情形)。截至目前,聂子菊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已累计支出50余万元,现仍在长江航运总医院治疗且欠费4万元,至今黄先生母亲无法自理,后续还需长期康复治疗及专人照顾。据黄先生描述,他的家庭本就困难,治疗经费除了自身积蓄还有多方筹借水滴筹捐助,2008年18岁的时候他父亲去世,弟弟至今未成家、无车无房,家庭经济来源仅靠黄先生夫妻务工维持,家中尚有2名幼童,分别为6岁和1岁。
此次事故费用已耗尽兄弟二人十多年积蓄,而肇事方陈某朋仅垫付1.3万元后便拒不赔偿,其儿子陈某良(作为陈某朋的监护人)亦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且二人从未到医院看望聂子菊或委托他人照顾。
2025年7月初,大悟县一审有关单位判决陈某朋承担60%责任,但陈某朋仍以辱骂、耍赖等方式拒绝履行,甚至无视自身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相关法律责任的事实,导致黄先生家庭在承受巨大身心痛苦的同时,还面临无钱继续治疗的困境。
事故发生后,黄先生兄弟多次向大悟县主管单位、吕王镇主管单位求助,希望推动肇事方赔偿及解决治疗费用问题,却遭吕王镇相关人员在其办公室当面撕毁求助文件并称看不懂。虽大悟县医保局已报销12万余元,但此前主管单位承诺的5万元救助及3万元司法救助至今未落地,未能对其母亲前期医疗费形成兜底帮扶,也无法解决后续康复治疗的资金需求。救助政策未落地,执法争议添新伤黄先生通过领导留言板等渠道向大悟县相关领导反映情况,亦未得到有效回应。更令黄先生难以接受的是,2025年8月28日晚上8时许,大悟县吕王镇执法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肖某、邓某等,以“领导看望聂子菊”为由前往武汉长江航运总医院,过程中未穿警服、未出示执法证,也未提供武汉市江岸区异地执法协同函。当黄先生拿出手机记录情况时,工作人员打翻其手机,并以强行拖拉、抬拽等方式将其至面包车上且佩戴手铐,后对其作出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黄先生认为相关单位政涉嫌包庇交通肇事司机,司机构成交通肇事,过失致人重伤罪,7个月了至今一天未拘留,拒不赔偿,相关部门却一直做受害家属工作,却不去做肇事司机家属工作,通过权利让受害者家属自认倒霉!而且此次执法程序存在明显瑕疵,且无充分证人证言支撑,严重损害了黄先生合法权益,也让黄先生对返回大悟县后的权益保障产生担忧。
家属提出三大诉求黄先生表示恳请上级部门及主管领导督促大悟县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具体请求如下:其一是请求大悟县有关单位依法对交通肇事司机陈某朋及监护人做思想工作拿出赔偿金,对于这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公诉严惩。其二希望是大悟县有关单位积极履行职责,以人民为中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尽快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和帮扶政策救助政策对受害家庭进行治疗前期和后期的兜底性方案积极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尽快康复缓解双方家庭压力。其三是希望大悟县吕王镇执法单位程序违法事实,要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还黄先生家庭一个公道。媒体将持续追踪事件进展,推动肇事方赔偿到位、救助政策落地,并呼吁完善基层执法监督机制,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困境中的家庭。社会各界期待,此案不仅能为黄先生一家带来实质救济,更能成为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人性化的典型案例。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10-06 15:11回复
    行政拘留受害者家属?什么理由??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10-06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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